第326章 抵押物三

“知道你要来,已经换好衣服了,不过还没有洗脸”

“得,先别洗了,我们先说话吧。”

王令也不管雨墨同意还是不同意,绕开雨墨径直走了进去。

司马丹正坐在椅子上用手托着下巴,一副无聊至极只能发呆的模样。

王令一看他这样子,也不高兴,故意咳嗽了声吸引着司马丹转头,一脸严肃的问道“你又胡思乱想什么呢?”

司马丹灿然一笑“想你呀,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王令也脸色焕然“又胡说了,我一会就去见云儿,我把这话告诉她,让她评评理!”

司马丹也正色道“好了好了不胡说了,姐夫我有要事拜托你!”

说罢从兜里摸出了钥匙,打开了放在桌子上的精致小箱子,拿出了几张官府盖章的红契交到王令手上。

王令展开一看,倒吸了一口凉气,震惊的说“丹丹,你这是要......”

各位看官肯定好奇了,司马丹交给王令的是什么契约,原来就是当年在杨喜府上司马丹跟雪松说让我们一起散财。那笔司马丹的外公挣下的钱。

因为这笔钱司马丹的外公死于非命,父亲也中毒身亡。

广德钱庄黄金寄库分利契

立契人:司马丹 (年十三岁,信德府邢县民,母崔氏监护)

受托方:广德钱庄 (掌柜孔德全,官凭字号:咸宁商字乙未)

见证:姐夫王令 (晋阳县籍)、户曹佐吏陈安国 (官印)

一、遗产承继凭据

1.司马丹凭邢县县衙《遗产交割公凭》 (咸宁二十年壬字壹佰零壹号),继承外祖崔公讳成遗存黄金两万锭 (成色:赤黄色;形制:五十两官锭,金锭上刻有千字文编号、作头某某和匠人某某,)。

2.上述黄金业经户部钱监、邢县县衙会同验明,现存广德钱庄地库(封识编号: 甲戌至丙申),钥匙由钱庄执掌,司马氏可凭契勘验。

二、寄库生息条款

1.十年不取本金:司马丹将黄金两万两整,一次性交付广德钱庄寄存。双方约定寄存期限为十年,期间甲方不取回本金,仅支取利息。司马丹及其委托人可在大顺境内,任何一家广德钱庄分号支取利息,各分号均应承认此契约效力,不得推诿。

2.生息规则:

·本金:黄金两万锭 (折铜钱两亿贯,依户部「金银折帛法」定值)

·年息: 玖分 ,依《咸宁条法事类·财用》 。

·付息:每季末以铜钱支付 (按当月「汴京旬估」黄金均价折算)。

3.期限:自咸宁二十年三月初一开始,为期十年。

三、风险对冲条款

1.黄金价波动:

若契期内黄金官价涨逾两成,司马氏可要求以原折帛价兑回黄金两万锭

若金价跌逾两成,钱庄有权将生息基数转为实物黄金 (需补足利息差额)。

2.灾变处置:遇兵乱、火灾致黄金损毁,钱庄可报开封府勘验后,以库藏等价金器抵偿;

四、取用规约

1.司马丹及冠 (年十五)后, 可支取年息。

2.十年内不得提取本金,违者罚息两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