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章 争辩

长嫡 莞尔wr 1096 字 2022-09-12

“臣记得,大约是前年,华州府尹孙好曾上书折子,告其贪污舞弊,指其收受百姓绢帛达七千余匹。只是当时秦王监国,认为张氏祖上乃是开国功勋,早前张朝隐又因为身体缘故,只得张蕴一条独脉,若其一死,张氏便又绝一条传承,念在其祖父功德,若判其死刑,有违皇上以仁治国的初衷,所以当时便指示,曾免张蕴死罪。”

杜玄臻这话一说出口,陈敬玄便点了点头,大声的说道:

“王爷监国之时,曾有指示,可华州府尹孙好却阳奉而阴为,背地里将张蕴斩,并将其一双子女,捏造罪名逼困入狱。张蕴之妻惊惶交加之下,心绞痛至死。孙好养女不教,在华州胡作非为,西京一带更是对当时朝廷旨意置之不理。”苏颖等人听他说到此处,才知道他的意图,不由眼睛眯了眯,陈敬玄接着道:

“事隔两年,孙好竟仍任华州府尹一职,而张氏兄弟为报父母之仇,杀之又有何不对呢?大唐疏例贼盗律曾有言:诸祖父母、父母及夫为人所杀,私和者流两千里。”

陈敬玄话一说完,容涂英便微微转头,兵部尚书罗理出列:

“陈大人此话有误,法例虽禁与杀父母之人私和,但并不鼓励其杀害朝廷命官以复私仇。”

罗理一说话,陈敬玄心中便微微一沉。

朝中形式远比他想像的更严峻,容涂英确实有些本事,不止拉拢忠于皇上的大理寺卿段正瑀,如今竟连兵部尚书也与其有些瓜葛,偏要来淌这混水。

只是心中虽然如此想着,陈敬玄嘴里却不停道:

“此言有误,法理虽不容私自杀人,但大唐以仁、孝治国,《礼记檀弓》有载: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陈敬玄顿了顿,“圣人尚且不能做到如此,更何况你我,更何况张氏兄弟?”

他话中所说,乃是有人问孔夫子,若有人杀了其父母,他该怎么办?

夫子回话说:不能吃好穿好,不能睡舒服的床榻,时时想着报仇,若在市集相遇,也要取了武器来杀死他。

罗理皱了皱眉。

陈敬玄引经据典,将其说得哑口无言。

“是以,皇上,臣认为,西京之中,太守裴霞之有失职之嫌,忠信郡王亦有识人不明之故。在华州当地,孙好竟能罔顾朝廷法令,忠信郡王之庶媳竟敢行刺秦王妃,臣认为此乃罪恶滔天,凌宪有失职之嫌,臣恳请皇上,问凌宪之子的罪,革去凌宪西京之职,派人将其捉拿回洛阳问罪!”(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