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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娘子?”那女人一下子就像是将百合认了出来,有些不敢置信的唤了她一句,显然是对于百合找上门来十分的吃惊。△,
这几个月的时间中,周大郎一家人好不容易找了地方安顿下来。当初抄家之后周大郎在最里面的夹层之中藏了一张小额银票,因为数目并不大,所以倒是躲了过来,到了营州之后他将这张银票兑了银子,一家人赎了身,又买了宅子才算是安定下来。
可是生活肯定是跟以前候府的日子没办法相比了,大过年的,一家人也是缩衣节食的。不像以前在候府时,渴了拿燕窝漱嘴,饿了吃的是厨子精心烹煮的食物。
现在一切都需要自己动手,周大娘子以前十指不沾阳春水,一家人日子过得紧绷绷的,生活的不顺遂再加上生活质量的改变,让这夫妻两人都变得又黄又瘦的。
相较之下百合倒是变了许多,虽说沿路被流放时,周百合也跟周大郎一家人一般,被折磨得险些咽了气儿,到了营州就被人以买死人的价格买走了,那会儿的周大郎不是没钱的,可一来关键时刻五文钱对周大郎来说也要省着花,好钢要用在刃口上,二来也实在是因为那会儿的周百合病得快要死了,她那么瘦,谁都说她活不下去了,周大郎在听说她被人买走时,想想自己若是花几文钱将这个快要病死的妹妹买下来,五文钱也是浪费了。
那几文钱儿扔水里还能听到个响动。若是换了妹子留下来,不止听不到响动,恐怕还要赔上棺材钱了,因此他并没有出声,任由百合被人买了出去。事后才打听到,她好像是被一个姓张的屠夫买走回家当媳妇儿了。
本来以为必死无疑的人,这会儿看来不止没死,反倒还好端端的活着,而且活得仿佛比周大郎一家更好的样子,几个月不见。她气色饱满了许多。穿着一身明显不合身的旧袄子,洗得虽然干净,可却透出一股寒酸气来。站在她身旁的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看上去面目有些凶狠。那目光似要吃人一般。身材壮硕。周大郎站他面前,身高才堪堪及他胸口,甚至因为张洪义站在门前。周大郎还下意识的后退了好几步。
张洪义手里提了几个捆好的牛皮纸袋包着的东西,见到原主的大嫂像是认出了百合,一口唤出了她的名字,便确定自己那大舅子是住在这儿了。
他身材高大,目光越过周大郎两夫妻往屋里望去。
屋中这会儿点着油灯,依稀好像还能听到孩子的笑声,两人今日出门虽早,可来到驿馆本来就花了些时间,再加上又从驿馆那儿打听到这近北胡同又走了一阵,已经是傍晚了,周家好像做好了晚饭,里面的孩子正在吃饭,却嫌饭菜并不美味儿,此时拉扯着嗓子在喊:
“娘,娘,我要吃红烧狮子头,我不要吃这个!”
周大郎紧皱着眉头,周大嫂则是一脸的尴尬,她伸手出去接张洪义送来的东西,周大郎冷声问:
“你来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