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这点明朗,让魔界众人很快就喜欢上了她,不止因为她是天魔之女,也不止因为她能让枯竭的灵脉重新流动,就仅仅只是因为她这个人。就算抛去一切,若她只是个普通魔族,也是个讨人喜欢的魔族。
“看来他们很喜欢你。”不姜从阶梯下走了上来,语气轻快:“这样的盛况,只有你父尊当年令灵脉重新流动时才有。”
簪星一手支着下巴,看着殿中的歌舞,意兴阑珊地“嗯”了一声。
“不好看吗?”
“像群魔乱舞。”簪星老老实实回答。
她能理解黑石城的众人一片好意,对她出关这件事认真排练了许久歌舞节目,就为了博她一笑。但实事求是地说,魔族和人族之间的审美差异,确实差出了一条冥冥河的距离。她在姑逢山的时候,习惯了宗门里朦朦胧胧的性冷淡风格,而魔界简直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他们喜欢大红大绿、金光闪闪、五颜六色,他们的府邸全都安排在黑石山上的洞窟中,每一个洞窟都修缮得像鬼屋,门口装饰着鬼画灯笼,石壁上画着地狱图,有时候在洞窟大门口摆一个会发光的鬼脸雕像,还有奇形怪状的摆件......
他们对于金银倒是很大方,魔界从不缺金银珠石,于是许多洞窟里桌椅板凳全都是纯金打造,有时候加几根水晶柱子,恨不得将所有会发光有色彩的东西全部安上去。
总之,滥用色彩,审美奇葩。
不姜失笑:“你知道吗?昨日魅魔还来告诉我,你一个年华正好的如花少女,衣箱中应当多添几件颜色鲜亮的衣裙,如此清简寡淡,未免显得不够活泼。”
簪星看了一眼在殿中舞得正欢的女子,漂亮是漂亮,就是那件布满血掌印的血衣,怎么看都有点瘆人。
她打了个冷战:“不了不了。”
不姜了然一笑,没再勉强她,只问:“刚出关,你如今的感觉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