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把他这个部落周围围起来,只要是看见他的人出来就直接弄死,如果要是他们出来的人多了,我们还按照之前的办法,直接跑路!”
吕雯跟赵子龙听着曹茂的话,愣了一下,然后就欣然接受了!
“好!我要是没有记错的话,这个办法也是匈奴兵研究出来的吧,之前他们跟大汉作战的时候,最喜欢用的就是这样的办法。”
吕雯毕竟是吕布的女儿,在军事上知道的还是很多的!
“对的!之前他们就是这么打我们的,所以我们现在要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曹操带着自己的人找了一个较远的距离驻扎了下来。
曹茂的手里因为有望远镜,可以第一时间发现敌人,所以并不害怕会被单于的人发现被包围。
这样的话,先机永远就攥在他们的手里。
长寿是一个匈奴人,他最近过的很是有滋有味的。
他们最近的时候大量的掠夺了大汉分了后多的奴隶跟粮食。
他现在每天的日子就是管教,管教那些奴隶,享受享受自己的生活。
从大汉抢夺过来的这些努力,根本就不用把他们当人看,直接当成牲口就行了,而他就成了他们的主人。
前两天的时候长寿因为心情不好,所以打死了好几个努力。今天的时候他就想着带着自己的手下,跟兴趣相同的人再去掠夺回来一些奴隶。
在草原上,他们的生活是很单调的,可以出去抢夺大汉的量,是美女跟奴隶是他们最大的乐趣,所以三四十个人一拍即合。
他们带上自己的军队,大概有四五千人准备去大汉那边!
看着自己身后的人长寿的脸上带着得意的笑容,有了这样的一支军队,他们可以随意的掠夺大汉的和村庄,他甚至已经想象到了自己在虐杀那些大汉的子民的时候,那种畅快的心情。
在草原子女的眼里,大汉的子民就是畜生一般的存在,可以任由他们宰杀。
他们认为自己是雄鹰的后代,就应该展翅高飞,而大汉的子民们就是那些地上的畜生,可以任由他们宰杀吞噬。
而这就是草原上的自然规律,弱肉强食。
他们整理好队伍以后,从部落里出发,一路上欢声笑语,很是热闹。
长寿带着他们大约走出去二百多里地以后,忽然发现前面出现了一只队伍。
长寿他们愣了一下,但是并没有太在意,毕竟草原上的部落实在是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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