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扯布做衣服

林姝也不矫情,收好文书就离了同福酒楼。

新菜品能为同福酒楼挣更多钱,长远来看,老板不亏,林姝也挣了钱,说明合作是双赢的。

走到街上,林姝决定好好逛逛,买点东西回去。

今天挣得的银子一共十九两五百文,加上林姝手里卖野猪剩的几百文,怎么着也有二十两银子左右。

二十两银子在乡下算的上是一笔巨款,省吃俭用十几年也不见得能攒这么多。

当初原主男人花十两银子娶了她,七八年过去了村里人还念叨,原主男人平均每月拿回家一两银子,在村里收入算高了。

即便这样,原主也没攒下什么钱,林姝心里暗骂原主败家。

三个娃身量小,做衣服用不了多少布料,虽然三个崽崽正长身子,衣服做出来穿不了一阵子就小了,林姝也不想刻意做大,让娃们穿着不合身。

林姝找到一家成衣店,想着让人家做现成的,林姝连绣花针都没捏过,更别说做衣服了。

成衣店里外装修的温雅大气,透着一股子温馨,有钱人和普通百姓走进去不会感觉不舒服,价格也比较合理。

手里攥着不少钱,林姝底气也足了些,老板娘见她进店,热情地走到跟前。

“这位小娘子,您是买布还是买成衣啊?小店刚进了新品,花样多,价钱公道,挑一挑吧?”

老板娘看起来跟林姝差不多大,说话热情爽利,满脸都是笑模样,林姝省了不少好感。

林姝点头应了一声,“扯些料子,要是可以的话,衣服也在你这儿量。”

“可以哩,小娘子是自己穿还是给别人做?有尺寸吗?”

林姝摇了摇头,道,“没有尺寸,给我量一身,三个娃各做两身,应该就够穿了。”

老板娘有些惊讶地看着林姝,“看小娘子这么年轻,已经是三个孩子他娘啦?”

“是哩,我有三个男娃,大的都有七八岁了。”

原主保养得好,生完孩子长得还跟黄花闺女一个样,模样也不错,乍一看确实年轻得不像当过娘。

老板娘听了微微咋舌,“小娘子,你看着也就二十出头,咋保养的?”

哪个女人不想变年轻,老板娘顿时打开了话匣子,拉着林姝的手问个不停。

林姝也不嫌烦,从原主的记忆里搜罗几句就搪塞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