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家的遗传基因不错,具体表现为,长的好看。
朗嘉誉的父亲旁的本事没有,脸是可以的。朗彦觉得,朗嘉誉肯定长的也英俊的很。
卞伯兮虽然对朗嘉誉恨之入骨,但这一点也没有瞎说,他也承认,朗嘉誉长的不错。
当下,朗彦就说出了这句话。
长的好看也是本事,要是能把你说的那个大小姐给弄到手,何愁没有万贯家产?
一个荒唐的主意,就这么生根发芽了。
卞伯兮不太缺钱,对万贯家产的兴趣一般,但是他对邢子墨恨之入骨。他想要报复。
一个为钱,一个为仇,两人就这么结成了同盟。
卞伯兮害怕被邢子墨的人认出来,所以推迟了一些。朗彦先一步进了海城,先是在城里各种转悠打听情况,等情况打听的差不多了,便找上了门。
城里只要是白嘉月常去的地方,谁不知道她和朗嘉誉同进同出。
就算是现在已经有了未婚夫,依然常带着朗嘉誉出门。
这消息给了他们进一步的确定。
朗嘉誉肯定能拿下白嘉月。
于是,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邢子墨面无表情听完,看了一眼朗嘉誉。
“这事情,交给你处理,你为难吗?”
朗嘉誉立刻道:“不为难。”
“好。”邢子墨挥了挥手:“带走吧。”
朗嘉誉吩咐手下,一人押着一个,离开了宅子。
要是白嘉月不在,可能就直接都打死了。白嘉月在,还要意思意思,避一避人,换个地方。
宅子里,又恢复了安静。
“行了,这事情了了。”邢子墨道:“休息去吧。沈三少,今天晚了,你也别回了。就在这里睡吧。”
邢子墨看着沈淮的眼神也有点不善。
现在天又不冷了,大半夜的,沈淮脖子上围了个方巾,这是干嘛用的?
虽然海城是很时尚的地方,男士脖子上的丝巾也很正常,但沈淮不是那么摩登的人。这就有点欲盖弥彰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