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部负责国防宣传动员、新兵招募、军属、烈属、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
公安部负责户籍、治安、刑事、消防等事务;
国安部负责监管危害国家安全方面事务;
司法部负责制定法律法规、法院诉讼、执行等事务;
监察部负责监督审查政府各部门和官员等事务,从一开始制定严苛的官员财产申报以及各种反腐廉政制度;
宣传部负责引导社会舆论,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进行官员和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管理各种出版刊物;
组织部负责政府人事编制管理;
财政部负责货币管理和政府各部门收支以及政府资产管理等事务;
税务部负责赋税的标准制定,赋税的收取,工商、市场的管理等事务;
文教部负责文化、科技、教育、体育等事务;
卫生部负责医疗、医院、防疫等事务;
民政部负责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困难百姓救助、民族宗教等事务;
国土部负责国土、海洋勘测使用管理、自然资源勘测使用管理、山川地形地图测绘管理等事务;
建设部负责交通建设、水利建设、建筑物建设的规划管理,城市建设、市政建设维护、环卫清洁管理等事务;
农业部负责农业生产、粮油收储统筹等农业事务;
工业部负责工业生产等工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