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章 复杂的西印度群岛

大珍宝船队大约有九十只武装商船,每年八月从塞维利亚港出发,途径卡塔赫纳港(哥伦比亚)、贝卢港(巴拿马),再装载了从南美洲搜刮来的可可、烟草、蔗糖等物资后,到达哈瓦那和小船队汇合。

两支船队会在哈瓦那停留一段时间,于次年春,在护航舰队的保卫下,返回塞维利亚。

第三、禁止外商参与西属美洲贸易, 严禁将非西班牙产品运进西属美洲。

在西班牙王室颁布的《西印度法》中, 禁止外国人参与殖民地贸易的法律条款就有三十七条之多,其中规定,凡是与外国人通商的西班牙人一律判处死刑并没收其全部财产。

第四、限制和禁止西属美洲各地区之间进行贸易。就算有限的几个区域之间允许贸易,但是也严格限制额度。

例如:新西班牙和秘鲁两个总督辖区之间的贸易,最初贸易限额为二十万杜卡特(中世纪在欧洲国家流通的金币名称),可从1604年开始,两个总督辖区间的一切贸易都遭到禁止。

西班牙王室之所以制定如此苛刻的垄断贸易法规,旨在确保能最大限度地从西属美洲攫取资源,并确保这些资源只能单向输往宗主国。

然而,如此一来,不仅各国商人难以将货物销售给西属美洲各殖民地,就连殖民地内部的物资交换需求也无法得到满足。

制定严格的垄断贸易法规尚可理解,若王室能基于搜刮而来的巨额财富建立合理的分配机制,也不失为一种可行之策。

但事实表明,西班牙王室的贪婪永无止境,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王室在表面上通过皇家五一税和各种其他税收,将西属美洲运回的金银中的五分之二占为己有。

其二,剩下的五分之三的金银本应纳入国库,用于各衙署机构的运作、促进本国手工业的发展以及保障民生。

但西班牙王室并未如此行事。

他们常以战事紧张、国家财政困难为由,将剩余的五分之三尽数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