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组长:武威(市局副局长)、周永安(岚县公安局局长)
后勤组:吴建国(岚县常务副局长)、潘明宇(岚县副局长)
第一审理组:···
第二审理组:···
第一次三方会议一个半小时结束。
王海超在会后又召集了两位副组长开了一个小会,会议上王海超把上级提供的资料和大量的照片传看,根据资料上的情况,他们开始讨论如何分配工作,详细分工责任到人,保密工作到人,细致到事。最后把安全警戒工作交给岚县刑警队和特警队。由于周永安不仅是岚县公安局局长,他还兼着纪委书记,所以他的工作有吴建国代理,结案报告必须亲自签字盖章,贴封条。
又过了一个小时,组长王海超将各个分组的任务在会议室详细分配,将各个分组的审理资料分发到每个组长的手中,要求立即案件审理开始。
这次三方汇判没有动员大会,只有要求快审快办,早一点完成此案的审理。
2004年11月11日,三方汇判正式拉开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