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赞府

晚明风华 戈昔 2953 字 1个月前

这中年男子头戴网巾,手持书卷,仪态闲雅,飘逸的胡须又黑又亮,眉目疏朗,风度翩翩。

一幅标准晚明士大夫的打扮,卖相十分要得。

朱寅和宁采薇不知这位帅叔的来历,只能一起行礼。

朱寅叉手作揖:“小子见过长者,这厢有礼了。”

朱寅能看出,此人不像是来县衙办事的,观其神情气质,应是县衙官员。

他在这县衙重地,居然不穿官府公服,而是穿着燕居闲服,可见级别不低。

最起码,也是典史、教谕级别的“大佬”。

宁采薇也双手虚握,一上一下的放在腹部,微微屈膝,像模像样的道个万福。

“奴家见过长者。长者万福。”

那中年男子意态闲适的轻撩下摆,在傍边的石凳上坐下,一双炯然的眼眸在两个孩子身上扫了一眼,露出和蔼可亲的笑容。

“随你们家大人来的?你家大人是谁?认得老夫么?”

他能看出,朱寅和宁采薇虽然衣饰普通,却又像是大家子女,不似一般人家。

可是这女郎没有裹脚,明显就是一双天足,却又和乡野陋妇、贱籍粗女一般了。

可惜。

但这两个孩子宛若金童玉女,很是讨人喜欢。他一见之下,就心生好感。

反正午后无聊,秋光静好,和稚子闲话几句,也有一番童趣吧。

朱寅老实回话道:“我们是自己来的,大人不在南京。小子不知长者尊号,不敢请教长者台甫。”

这是很礼貌也很得体的回答。

他不想知道对方的姓名来历。因为此人多半是官员,一旦知道官职,就要下跪。

他不想跪。干脆不问。

明朝“非大仪等事无须跪拜”,的确是太祖皇帝的规定。

明初遵守的很好。哪怕平头百姓见到一品大员,也只是道边避让,行揖礼而已。

那时,只要不是重大礼仪、过堂审案等场合,臣不跪君,下不跪上,民不跪官。

可这是老黄历了。

弘治之后,制度大坏。

对官员有利的,就是洪武祖制,断不可改。对他们不利的,就要大改特改,置若罔闻。

祖制是铁打还是泥涅的,就看他们喜不喜欢。

从嘉靖时起,跪拜之风开始蔓延。不但大臣动不动跪皇帝,下官也动不动跪上官。

甚至武将跪文官。

至于平民百姓,更是见官必跪。不但没了明初见宰相不跪的权利,对底层官员也要下跪。

不跪的祖制反而成了非礼。跪,反倒成了制度。

到了清朝,跪拜礼更是被“发扬光大”,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除了皇帝,谁都缺钙。

眼下,若是知道对方是官员,朱寅必须要跪。

除非他有功名在身,或者是勋贵宗室。

谁知那中年男子微微一笑,平易近人的抚须道:“小儿倒是老成。老夫江宁右丞,姓庄。”

偏偏报出官职字号。

也不知道是不是看穿了朱寅的心思,有意为之。

“原来是赞府庄老爷!”朱寅心中十分郁闷,却只能硬着头皮跪下,下拜稽首道:“孩儿朱寅,见过赞府老爷!”

时人尊称县丞为赞府。

算了,现在自己才九岁。对方快四十了吧?就当是跪长辈拜年。

宁采薇万般无奈,却也只能跟着朱寅下跪道:“孩儿见过赞府老爷。”

孩儿,是晚明时期百姓对官员、小官对高官的一种自称,和“小的”、“小人”意思类似。

自称孩儿,称对方老爷,肯定错不了。

既然到了古代,就要适应古代的社会环境,不能我行我素、格格不入。

庄县丞眼见两人跪下,手中书卷一抬,“起来吧,站着说话便是。”

“谨遵台命。”朱寅随即起身,清稚的小脸上又露出人畜无害的灿烂笑容。

看上去既聪明懂事,又不失孩子的童真之气。

宁采薇此时也像个优雅知礼的小淑女,青涩而乖巧。

庄县丞又道:

“小妮子,你方才为何说知县大人?这是哪个地方的说道?”

宁采薇脑子转的很快,不慌不忙、不卑不亢的回答:

“回老爷的话,孩儿原以为,知县老爷是百姓的父母,父母就是大人,可不就是知县大人么?”

庄县丞呵呵一笑,“如此说来,还真有三分道理,也不是笑谈了。”

国朝百姓称知县为父母,称知府为祖父,称布政使为曾祖父,早就成为习惯。

以此,会巴结的知县在知府面前自称孩儿,善谄媚的知府在布政使面前自称孩儿。

那么这小姑娘称呼知县大人,似乎也是理所应当啊。

庄县丞随便说了两句,想起自己膝下无子,顿时兴致寥寥的挥挥手道:“好了小友,你们去吧。”

然后就再也不理两人,而是在秋阳下看起书来。

偷得浮生半日闲啊。

朱寅原以为这位会问一些问题,然后自己表现极佳,展现神童之姿,让对方暗叹“生子当如朱稚虎”。

自己就能顺杆子爬了。

只要获得这个七品实权领导的赏识,就能在江宁县狐假虎威,很多事就方便的多。

然而让这个特务大感意外的是,庄县丞兴之所至的说了几句话,就兴之所去的只顾看书。

不是叫我小友的吗?

这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