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地检查着鞋子,衣裤,所有散开场的地方,胡都古都用绳子或者麻布将其扎了起来,他们这些人,可不像身后的皮室军,属珊军,还有全套的盔甲。
先锋营里所有人的装备,都靠自己。
胡都古有一顶铁盔,身上穿得是纸甲,他家以前在辽国,就是做纸甲的,纸甲比铁甲轻,真正好的纸甲,防护性能并不比铁甲差了,只不过纸甲怕水而已。
天不下雨,纸甲的好处还是很明显的,轻,能够跑得很快。
真穿一身大几十斤的铁甲,想要跑得很快,那就是妄想。
时间在一点一点的推移,胡都古坐了下来,伸长了腿子,从怀里掏出一块肉脯,缓缓地嚼了起来。这是他上一战的时候,杀死了一个宋军之后,从对方身上搜出来的,味道很好,不但有盐巴,似乎还用了香料。
宋人真是奢侈。
这一战打赢了,只要不死,自己便能脱出先锋营,接下来说不定还能当一个百夫长啥的,那就能从宋人这里抢不少好东西了。
家里几个小子不用理会他们,得自己去挣饭,但几个姑娘要嫁出去,嫁妆就绝不能少,否则去了夫家,抬不起来头。
辽军已经做好了攻击前的最后准备。
而在城头之上,看起来平静的表面之下,却是暗流涌动。
张任张开的嘴巴,一直便没有合扰过来。
长长的城墙墙垛之后,马面之后,箭楼之上,都摆满了青铜火炮,而在城下,每隔数十步,便有一台巨大的投石机,而这些投石机现在投掷的可不是石头,而是被点燃的火药包。当然,还有那些强弩,每一支强弩之上,都被绑着一包炸药。
“你是一个福将,我这么多年来见过的最有运气的一个将领!”高迎祥丝毫不掩饰他为什么把张任给弄到了这里来,“虽然一切尽在掌握之中,但是我还是要沾沾你的运气。”
张任无话可说。
要是换个跟自己地位一样的家伙,自己必然是饱以老拳,但眼前这个人的地位,比自己高得不是一星半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