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无非都有私欲而已

浮世烟云 范耀 3173 字 2个月前

醉花女说:“应该有十足的把握了。在贺金声与胡六五第一次认识时就收买了他身边的人,的确知道胡六五来投奔何公馆的目的。只是对陆长子暂时还不完全清楚,但是已由崔夫去摸了底、探试了他的身份,这陆长子也的确如贺金声所说的那样,陆长子是王宫中人。”

何老板也高兴了:“这么说,可以网住这二条大鱼了?”

醉花女肯定地点点头:“如果要网住这二条大鱼,爹必须依我二件事。第一件,我准备派崔夫到云南昆明去,那里有我们的矿山和一些产业无人管理,没有崔夫去管不了那么大摊子事。这里管家由贺金声做……”

何老板不等醉花女话说完就连连摇手:“不,不,他贺金声是什么人,我们一点也不知道。昨夜我初见了他就令我惊奇而恐惧,此人年纪轻轻却深不可测,他在何公馆时间不久就能自行调整潭州街上的事态,要知道那湘潭街是许多人都搞不来的烂摊,特别是对那里的土司开的店和那些见利眼红的人他都能摆的平,可见他熟识生意场中的欺哄吹拉手段,如果他没有在藩商中混过,如何能有如此手段。在吃胡六五和陆长子的事上,他算计人又是那么精明。这种洞俯极深的人不是吴三桂的人更是朝廷中人,这种人一旦掌住了何公馆的大事是不得了的。我们家有规矩,用人必须慎重,此人才高出一般常人,我就不能留用此人了。为了何公馆的产业不落外人之手,你我都得慎重慎重再慎重了。所以从今天起贺金声不能留在何公馆,更不能让他插手何公馆任何事情!”

醉花女大惊失色:“爹,你不能这么做,我的看法与你相反,对于贺金声,你所说的慎重只是害怕。我有感觉,贺金声是可信的。”

何老板见女儿向他争辩,用坚决的手势打断她的话,并说:“醉花呵醉花,你还年青,年青的男女都有一种倾心相恋的冲动情态,你总不是心中有什么念头,对,你一定是动了什么念头了吧?不然眼光怎么这么看人?我担心正是这个事,这个贺金声洞俯之深,主意之多,他到何公馆来,难道不是打着这个招郎上门的主意,而你正中了他的计了!”

醉花女满脸通红,面带羞愧之色。何老板见她这样更不安了,说:“这么说,爹没看错,为了避开这事发生,我要把贺金声辞掉,我说话算数,家规不容许,你必须为何公馆万千家业着想,你必须依了我,就像你在水仙花的事上对待我一样干脆果断。所以爹在水仙花的事上没有怪你,爹明白你是为了保护何公馆才这么做。现在你应该依了爹的看法来对待贺金声,你也不能用你的私念。”

醉花女沉默了,她知道爹害怕贺金声是听信了崔夫背后的挑唆,要说服爹暂时不可能,她虽然知道贺金声的真诚与才干,但这不是她一人说了算,她必须尊重爹的看法。为了更进一步对贺金声的了解,也为了在以后再用贺金声,她向爹让步地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说:“爹,不用贺金声可以,但这个人不能让他走,他是个人才,到了别人手中就会了不得的,何况在吃陆长子和胡六五的计划中他知道的很清楚,如果让他离开何公馆,他可能会帮助胡六五和陆长子逃脱。我的打算将他留在后院神堂去读书,因为他想读书做官而不想做一辈子商人,用读书的方式软禁了他,他还会感激我们的!”

何老板听女儿这么说只得默认了,想到胡六五和陆长子这两个猎物,他又有些让步了,并且高兴地说:“为了不让胡六五和陆长子走脱,就依了你!”

醉花女叹息了一声说:“其实,在吃掉胡六五和陆长子还得用一个人,而且这个人是非用不可的,缺了这个人就什么事也办不成了,不然的话,胡六五和陆长子就会脱网而去的!”说着看着爹不作声了。

何老板以为她是旧事重提,又要提出贺金声来用,忙说:“怎么,又是贺金声是不是?难道没有了他就真办不成事了?难道我女儿的计谋还不如他了?昨夜听了你们的谈话,吃陆长子和胡六五的计划和安排无一件不是你,怎么非的又提贺金声?我不信,难道爹回来了,加上崔夫就比不上一个贺金声吗?刚才我们说好的,只留贺金声在后院神堂读书,你可别节外生枝了!”

醉花女真是哭笑不得,说:“爹,我没有说用贺金声,我只是提到另一个人是非用不可的!”

何老板不明白了,说:“除了贺金声,如果在吃胡六五和陆老板这方面还要用人的话……你要用谁?你就用吧!这个家还有谁不服你的调遣和使用的?都什么时候了,能用的人都得用,现在家中哪会有什么了不起的人用起来还要我同意?”

醉花女说:“爹,是你的二小姐。怎么?二小姐你都不明白?是水仙花呀!”

何老板一怔,心中却说:“我这女儿太厉害了,我昨夜才回来,还没来得及与她说水仙花的事,这会儿她怕我提出水仙花来,首先将了我一军……”

嘴上这会儿说话了:“女儿呵女儿,我对你不错呀!自从你娘过世后我就一直没有再娶女人,一是怕你受委屈,二是怕你不安,怕以后又生了兄弟让你受冷落。我在这个家处处都为你着想,什么都由着你。现在我也这般年纪了,已是流水花落春去也,弄个水仙花回来也只是怕晚年寂寞,为打发日子而已,你怎么连这点安慰也不让爹有……”

正当他在咕咕叽叽地说着话,又听着醉花女的声音:“爹,你在胡说什么嘛!我说的是用水仙花,并不是把水仙花送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