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您坐车回家只要十分钟时间,我怎么可能没有空。没什么比您的安全更重要了。”

莫伦笑了笑。

沃尔的这句可能是真话,但确保一个人活着就是对她好吗?养一头待宰的猪,在杀猪之前也会让它吃好睡好。

没有多聊,说了再见。

沃尔请莫伦早点进楼,伤在脚上不宜久站。

莫伦进门,把葡萄取出随手一放。

反而对硬纸袋若有所思,将它妥善地收了起来。

*

*

谁会喜欢尸体?

怪物才会喜欢。

雷斯垂德手持警棍,一路走一路不着边际地自问自答,因为联想到了路遇尸体。

今夜轮到他到伦敦东区巡逻。在贫民窟,撞见尸体不是新鲜事。

如果可以的话,他不希望遇见尸体,想要碰上「斧头巷」劫匪的线索。

过去两天,手链抢劫案没有一点进展。

警局堆积的报案卷宗里,类似的未破获劫案很多。但要说敢在苏格兰场不足千米的范围内抢劫,却是今年的第一起。

局里不能说重视此案,可多多少少还是派出了警力调查。

所谓警力只有雷斯垂德一个人,是他做的笔录就由他随意去查一查。

雷斯垂德去斧头巷检查,看到了一串胶鞋印。就像他想的,查不到廉价鞋子的来源。

他又去请教了老警探,伦敦已知的帮派势力内是否有一位红棕色络腮胡抢劫犯?

答案:没有。

不是说肯定没这人,而是即便存在也只是小喽啰,没有引起警方注意。想找,就是大海捞针。

雷斯垂德不断走街串巷观察街头混混,没看到符合劫匪形象的人物。

他也密切关注了这两天的报纸,没有哪家报道斧头巷劫案。

之前直觉告诉他,莫伦·海勒小姐可能利用媒体对警方施压。

现在证明是自己的错误判断,就算他调查不积极也不会受责罚。

那就不查了吗?

他可能是真的有点傻,居然不甘心放弃。

为什么心底居然还有一丝念想,想成为一名不混日子的警员。

那又如何?!

对于这样一起平平无奇的抢劫案,他都破不了。别说破案了,连线索也摸不到边。

“哎——”

雷斯垂德叹气。

算了,这日子混一天是一天。不缺吃喝地活着就好,还瞎谈什么见鬼的理想。

转入另一条暗巷。

这是垃圾弃置点,恶臭味充斥其中。

他想要快步离开。

冷不丁,目光被垃圾堆角落上的一团东西吸引了。

是一团红棕色的毛发。

用警棍挑起,准确地说是揉成一团的红棕色假络腮胡。

“不是吧?”

雷斯垂德瞪圆了眼珠,有点不敢相信。

斧头巷劫匪就有红棕色的络腮胡。

自己是走了狗.屎运,遇上了劫匪丢弃的假胡须?

啊呸!

不是狗.屎运,是上帝终于看到了他努力地在搜街,在辛苦两天后有了回报。

凑近闻了闻,上面还有残存的轻微烟味。这点似乎与劫匪身上的烟酒味又对上了。

雷斯垂德精神一振,越看越像是真的发现线索了。

把假胡须拿到手里,稍微整理摊开,从里到外地仔细观察。

假胡须有一处被勾断,断裂处有一些黑色污渍。

里面还夹着一片小东西。约拇指指甲盖大,有点像是扯碎的枯黄叶子,上面还有3毫米的小凸起。

这是什么玩意?

雷斯垂德认不出来,把假胡须与不明物体分别放到空纸袋子内。

依照常规,应该回苏格兰场找人鉴定,可值晚班的那些家伙一点也靠不住。

鬼使神差,想到一个地址「罗伯特街44号」。

接触不良的直觉又开始作祟,居然下意识觉得莫伦·海勒小姐说不定认识这玩意。

不,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