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乐景停了下来,喝了口茶润了润嗓子。凯恩斯思考了一下,问:“你是请了杀手吗?”
乐景惊讶的问道:“为什么这么说?”
凯恩斯诚实回答:“因为你看起来很弱。”
乐景笑了起来,他冲凯恩斯摇了摇手指,语重心长的告诫道:“杀人的方法有很多,用刀子杀人只是其中最低端的一条。”
凯恩斯不服气地问道:“那么你是怎么做的?”
“很简单。”青年漫不经心的喝了一口茶,声音清冽平淡,没有任何感情波动,“我只是给他做了一盘没有熟的见手青而已。”
注意到凯恩斯疑惑的目光,青年解释道:“这是一种菌类,如果没熟就吃的话,轻则呕吐腹泻出现幻觉,重则昏睡不醒。”
“我告诉神志不清的他,你菌子中毒了,症状比较轻微,多喝水就好了……”青年微笑起来,若无其事地说道:“然后我喂他喝了一杯疯狗的唾液。”
他耐心地对凯恩斯这个中世纪原住民进行科普:“你知道被疯狗咬了会得疯病而死吧?”
凯恩斯迷惑的点了点头。
“那是因为疯狗的体液里含有一种叫做狂犬病毒的东西,这种病毒如果进了人体,人就会得和疯狗一样的疯病。”
“这种病毒,如果细心保存的话,可以在体外存活一周的时间。而且你知道最妙的是什么吗?”青年兴致勃勃地问半精灵,黑眸在灯光下呈现较浅的琥珀色,此时正闪闪发光,“狂犬病的潜伏周期很长,最高的可以达到20年。而我的表弟,小时候被家里的狗抓伤过。”
“当时他没有打疫苗呢。”青年右手撑着下巴,双眼弯成好看的月牙,“所以两个月后,我表弟开始恶心,头晕,全身麻痒,然后几天后开始恐水,怕风,全身抽搐,最后他全身瘫痪,呼吸和血液循环系统功能出现了衰竭,迅速陷入昏迷。然后十几小时后,他无比凄惨的死去。整个过程只持续了短短的六天。”
“这六天,我一直都陪在他身边的。”青年笑着说:“狂犬病患者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理智全无,另一种是全程理智清醒,而我那可怜的表弟,不巧是后一种呢。”
维克多吞咽了下口水,小心翼翼地加入了谈话:“也就是说……?”
“他全程清醒的目睹着自己的死亡哦。”青年笑着肯定了黑猫的想法,随后叹了口气,目光颇有些索然无味,“从那以后我就发现,杀人真是太简单不过的事情了。”
尽管理智告诉他不要再问下去,但是维克多还是忍不住好奇地问青年:“你认为你表弟故意杀了你父母?为什么?”
“我也好奇过呀。然后我调查过后才发现。”乐景撇撇嘴,兴致缺缺的垂下眼睛:“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只是他想这么做罢了。”
“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为杀人而感到开心的愉悦犯罢了。”
太阳已经落到西边的河堤边沿,天空陷入一片昼夜交织的浑浊,晚归的乌鸦发出粗哑的叫声隐入远处寂静幽深的森林。朦胧的夜色给森林涂上了一层阴影,看起来仿若张牙舞爪的野兽般恐怖阴森。
索菲亚惨白着脸,虽然恐惧却还是跌跌撞撞地向森林跑去。
这片森林被当地人称为魔鬼森林,妈妈说森林里住着吃人的魔鬼,所以索菲亚和村里的其他孩子一样,从小就不敢踏入森林一步。
可是索菲亚已经走投无路了。
“你跑不掉的,你这个怪物!杂种!”
“烧死那个邪恶的女巫!”
“下地狱吧女巫!上帝永远不会宽恕你的!”
愤怒的咒骂在她身后紧追不舍,难以想象说出这些话的都是平时待她和蔼可亲的村民们。
他们中有的是和爸爸一起种地的邻家大叔,有的是和妈妈一起洗衣服的村口大妈,甚至还有琳达最好的朋友玛莲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