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小兵很忙 巴荞 1406 字 4个月前

我从来不觉得我和其他男人有什么不一样,非要说有什么不一样的,那就是我这一辈子就只有一个遗憾,没能亲口告诉他,我喜欢他……

关于我的前半生,我没有什么想说的。出生在军人家庭,注定了我以后将要走什么路,我不怨天也不怨地,更不会怨我的父亲。他是骄傲的,但他更希望我和高畅能成为他的骄傲。我想,我和高畅都做到了。

关于我的后半生,我并不后悔,能够陪着他四十年,我觉得知足了,虽然我确实有过贪心的想法,但是他却连贪心的机会都没有留给我。

我只想在这里说一说我喜欢的那个人,我不太会说话,这辈子除了报告之外,就再也没写过别的东西。就连给母亲的回信,返来复去永远都只有那么几个字。

我喜欢的人,叫顾孝景。

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我也不清楚。或许现实比我自己认为的还要早。

这本笔记本不是我的,是顾孝景送的,虽然是高畅打着我的旗号骗来的,可最后还是在我手里。有点遗憾,没有能够看到那个年纪的顾孝景,我……挺羡慕高畅,唯一的一点。

我第一次见到顾孝景,很有趣。

我当时就在想一个男孩子为什么要摆出那么一副扭捏的样子?可是看到他手里拿着的东西,我明白了。但是还是有点不理解,为什么他要不好意思,这些不是很正常的东西吗?

我第二次见到顾孝景,并不是真人,而是母亲寄来的信中夹着的照片。

照片上那个跟高畅站在一起的男孩就是顾孝景,我认得。

我这才知道原来他叫顾孝景,是高畅的同班同学,看着信里母亲说起顾孝景来我家吃饭时的趣事,我忽然开始部队的生活有点枯燥了……

虽然这种感觉我从来没有过……

我第三次见到顾孝景,是在他们大学的训练场上。

那么多人的训练场,我一眼就看到了他。

是缘分吧,我觉得。

不过可惜我不是他们的教员,要不然就可以亲自指导他了。在旁边看了一下,相对于那些穿上军装也像痞子兵的学员,顾孝景倒是有模有样,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