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二章 大争之世

农民要努力耕作,勤于除草,收获时加紧抢收,并且要充分利用房前屋后的空闲土地,种植桑树,多种瓜果蔬菜。魏国土地少而人口多,对于当时的国家而言,粮食自然关系到国家安全。

李悝通过尽地力,使得魏国国力得到增强。平籴法这一规定就是国家在丰年的时候平价购进粮食,在灾荒年间以平价出售,用“取有余,以补不足”的办法来平衡粮食的价格。

这一措施有利于打击大地主和大商人囤积居奇、垄断粮食价格,造成谷贵伤农、谷贱伤商的现象。

农民作为小农经济的基础,当时自然要保持小农经济的稳定,巩固封建的经济基础。而魏国也因为最早确立小农和土地私有制,使得国力蒸蒸日上。

第三,改革军事制度,建立武卒制,施行士兵的技能考核制度。

根据士兵不同的特点,把他们编排到相应的兵种之中,提倡军工制,激发了士兵的斗志,使魏武卒一度成为当时最强劲的部队,堪称历史上最早的特种部队。

改革后的魏武卒称霸列国,在阴晋之战中,5万魏武卒击败50万秦军。由此也可以看出魏武卒的强悍战斗力在当时的战国军事界是首屈一指的。

第四,创办法经。李悝总结各国的立法经验,为了防止和镇压农民的反抗,保护封建私有制,制定了法经。法经分为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六篇。

盗法就是防范农民对私有财产的侵犯,以保护地主阶级的私有制;贼法就是镇压破坏封建秩序的行为;

囚法和捕法就是对犯罪的行为进行惩治的办法,是最细致的规定;杂法是关于其他犯罪的规定;具法是加刑和减刑的规定。

法经是一部保护封建制度的法典,不仅是以前各国法律之大成,而且是秦汉法律的蓝本。所以李悝被列为战国时代法家的始祖。

并且后来的商鞅变法基本颁布的就是李悝的法经内容。李悝的厉害之处在于他当时提出了一个最为重要的概念,那就是法律的意识。

李悝在法经中提出“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由此可见其法治理念。但是这里要明白的一点是,李悝以及后来法家学派的“法治”绝非现代意义上的法治。

在中国法制史上,它只是帝王手中的镇压工具,几乎就是刑的同义词。

在法经中有“太子不喜则笞之,不悛则废之,易之”的条文,还有“受金则诛”的条文,意思就是法律规定太子赌博就鞭打他,不听就再走,屡教不改就更换太子;

将军以下如果受贿按律法诛杀。由此可见,法不能说不严厉,对奴隶社会的等级原则也造成了极大的冲击。

但是这些法治措施击溃了奴隶制等级秩序,却又带来了封建等级秩序。封建社会仍是特权社会,而法家的法治观最终仍是“人治”,毫无民主性、平等性可言。

李悝变法在当时成就了魏国的腾飞,也成为不久的将来诸多变法家奔走列国、进行变法图强的内容范本。

作为战国诸侯中第一个变法者,魏国的国势在魏文侯在位的时期达到了一个高峰。他在位的50年是魏国雄霸天下、称雄于诸侯的50年。

然而,李悝变法的不足之处在于政治改革中只是废除了贵族的世袭制,而没有从根本上废除公族的世袭制。

魏国在变法之后变得强盛繁荣,但变法的胜利果实却被这些可以世袭的公族逐渐窃取。可以世袭的公族依然掌握着魏国几乎全部的生产资源,他们日后也成为了阻碍魏国持续发展之路上的障碍。

正所谓“穷则思变,变则通”,这都是不变的真理,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每一次变革都会触及原有权贵的利益,就会受到阻挠。

虽然李悝的变法有不足之处,但李悝作为第一个变法“吃螃蟹”的人,更加值得我们敬佩。

【一口气看完一代霸主——魏文侯历史小知识历史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