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金国王都。自古以来繁华昌盛,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此地,玉宇琼楼映衬流光溢彩,雅乐飘扬,夜晚灯火通明,歌舞升平。皇宫殿堂,龙脉所系,彰显王权威严。街头巷尾,炊烟袅袅,弥漫市井烟火气息。
步入建邺闹市,只见灯笼高挂,酒肆林立,宾客盈门。商贾云集,货物堆积如山,琳琅满目,叫卖声此起彼伏。市民安居乐业,一片祥和。此地不仅金银满地,更有英豪辈出,民众崇尚武艺,侠肝义胆,豪情正气。
可到了今日,这繁华古都,虽然没有破败,但也安静了不少。毕竟,练武的在横在怒,也不敢与军队抗衡。
皇城御书房偏殿门外,鲜血染红金柱玉瓦,大量太监宫女被铁甲兵枪挑抛天,在重重坠地,脑花与内脏等污秽之物早已将这大金的皇城变为地狱!
“你我兄弟,有多久没这样坐在一起说话了?”
御书房内,简易的四方桌上摆放着十二道精美菜肴。金黄色的玉玺沾染了不知谁的鲜血,就那样静静躺在地上,注视着它已经看腻了的故事。
金世仪一身银色铠甲,早就变为血红,手中战剑都砍得卷刃,帝王之相虽然平和,但鲜血沾身,依旧显得狰狞可怕。
金世奇一身金色龙袍,坐在金世仪对面,手中银筷不断夹着菜肴往嘴里送,仿佛这是他此生的最后一餐。当然,这就是!
今早卯时,金世仪的大军攻入皇城,血屠三万御林军,外加后宫妃嫔三千,以及……先帝幼年子嗣过百。金世奇这皇帝还没做够半年,就被金世仪一脚踹了下去。
如今,兄弟二人坐在御书房内,品着最后的绝命酒,笑谈起了往事。
“大哥,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计我的?”
金世奇吃饱了,将手上的油污在龙袍上擦了擦,眼神颇为平淡,看样子,是认命了。
金世仪胃口不佳,摆弄了几下金角龙樽后开口道:“在你莫名其妙的被父皇捧为‘诗王’之时,我就感觉不对劲了。”
皇权,是非常可怕的。出生在皇宫中,就不要谈什么友情、亲情、爱情。这里,有的只是你死我活。
二人的父皇,的确很看好金世仪这太子。可前提是,我死,你才能接班!金世仪小心谨慎的做了十五年的太子,结果日日被父皇忌惮,不给钱,不给人,也不给兵。
堂堂一国太子,祖龙圣诞之时,都凑不出一万两银子祭祖,金世仪心里能咽得下这口气?
好!你不给,我就自己拿!就算天人共弃,我也誓要为皇!
既然父皇选择捧金世奇来制衡金世仪,索性金世仪将计就计,装着郁郁不得志的熊样子,慢慢的开启了布局。
首先,你金世奇不是有才名,不是号称文武双全吗?好!给你门客,让你做大,让你拼命的出彩露脸!只有你足够强,父皇才会把注意力转到你头上来!
只有我这个太子足够的软,才能夹缝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