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魏文侯这样贤明的君主,还需有一批出谋划策、决胜千里的能臣。这些能臣多数来自西河之地,且多数都是孔门贤哲卜子夏的弟子。
通常说起儒家,提起儒士,人们总会想起那些峨冠博带、满口礼义的书生,这其实是一种误解。且看孔子自己向弟子传授知识时,也不是一味地强调繁缛的礼义,而是常常向弟子授以经世致用之学问。比如子夏一脉传承了孔子这方面的学问,培养了许多经世致用的人才。李悝、吴起、段木干等人都是其中的佼佼者。
子夏是当时孔门二代弟子里唯一一个在世的大儒,为了增强文化的感召力,魏文侯将年近百岁的卜子夏请到了西河之地,拜之为帝师,一时天下震惊。且说西河,地近秦国,秦人自来便与戎狄通婚,风俗野蛮,被中原诸国视为蛮夷,然则正因为文化落后,所以对中原文化更加向往。所以魏文侯选址西河作为子夏讲课授学之地,乃是有着从文化上慑服秦人的巧妙打算。其高瞻远瞩、心思细密确叫人拍案。
子夏年事已高,且新逢丧子之痛,哭瞎双眼。所以真正在西河授课的乃是他的两名弟子,齐人公羊高和鲁人谷梁赤。此二人就是《公羊春秋》和《谷梁春秋》的作者。《春秋》传说为孔子删减编订的史书,公羊高和谷梁赤为《春秋》做解释,学问流传下来,就成为《公羊春秋》和《谷梁春秋》。当然,另有更为着名的《左氏春秋》也是三脉《春秋》中的一脉。不过,若论政治影响力,则无疑当推举《公羊春秋》为最高。因为这派学人最擅长评论政治、臧否人事,最关注现实政治生活,也最多改革、变法的主张——不过正如法家等先秦诸家一样,其改革与变法都是打着“复古”的旗帜进行的。
经过多年的培育,西河已经出了一大批的人才,而西河学府背后的魏国朝廷,自然成了他们首选的效忠之地。大概魏文侯看到朝堂下志得意满,亟待发挥才华、成就梦想的济济人才,也会有唐太宗那种“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的骄傲和兴奋。但是所有人才中,魏文侯最看重的是那个为他奠定争霸实力基础的李克。
按着白寿彝和黎东方两位史学大匠的说法,李克就是大名鼎鼎的李悝,也就是战国变法的第一人。一般来说,大都把李悝归入法家,人们或许会奇怪,李悝本是子夏的弟子,而子夏是儒门七十二贤之一,怎么会调教出一个法家传人呢?其实这并不足怪。因为孔子是周礼的坚决拥护者,他一直想恢复周礼,从而使天下回复到从前周天子为尊、诸侯为拱的治平局面。然则,法出于礼,二者向来并称,孔子的思想中也并非没有法治的因素。比方说,他有句名言,“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这就是说,孔子也看到了严刑峻法的效力,但他更看重仁和礼,所以觉得“齐之以刑”的做法未免有些过火,因为这会让老百姓“免而无耻”。另,孔子做了鲁国大司寇后,首先就诛杀了他认为是“人之奸雄”的少正卯,可见他并非是一个一些人头脑中想象的永远慈眉善目的儒者,他也是懂得刑法的手段的。
但李悝之所以成了战国时期的变法第一人,固然是因为他受到子夏传下来的孔子刑法思想的熏染,同时也是因为三晋之地风云变幻、战火频仍,逼得李悝不得不走上这一条变法之路。众人皆知,不论是他的前辈、春秋时期的法家第一人管仲,还是他的后来者,使野蛮落后的秦国一跃而成为天下霸主的商鞅,他们的主张都是富国强兵,而这都是因为生存带来的压力。
在魏文侯的支持下,新任职的丞相李悝在魏国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变法改革。法家的“道”与儒家不同,儒家讲究“王道”,法家讲究“霸道”。所谓霸道,就是富国强兵——先富国,后强兵,只有富国才能强兵。那么,该如何“富国”呢?这个“富”字不在于钱多——钱不过是一种交换媒介,一种社会信用的凭证,古人所谓“金石珠玉,饥不能食,寒不能衣”,说得深刻而透彻。如果片面地以为金钱就是财富,那么只需不断地铸币就好了,不过这样很可能会引发通货膨胀,因为市场上没有与所铸货币相当的实体商品。所以社会财富其实就是商品。
那么,哪种商品最重要呢?是粮食。所以李悝变法的第一条政策就是“尽地力之教”。所谓“尽地力之教”有两层意思,一层是进一步打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土地国有制,鼓励开荒,且将一部分耕地转给农民,以期调动其积极性、增加粮食生产,而只向其收取其收成的十分之一作为政府课税。另一层意思则如同其字面,即鼓励区别对待不同土质的土地,在上面种上不同的作物,以此来保证最终收益的最大化。这在今天已是人所尽知的常识,然而在当时确乎是一种创新的提法。果然,按着李悝的预想,在推行了此项政策的几年里,魏国不论旱涝,都能有一个大致不错的收成,而魏国各地的府库里的粮食也越堆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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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社会经济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并不是粮食越多,整个社会经济的运行状况就会越好。粮食多了,还须得通过商人的往来搬运、调剂余缺,如此才能满足人们的不同需要。李悝对此早有见识,但他需要在农、商两大部门的交流互补中找到一个平衡点。这个平衡点就是一个合理的粮食价格。因为李悝发现,如果粮食太贵,就会伤害商人做生意的积极性;反之,如果粮食在市场上卖的太贱,那么农民肯定也不愿意种粮食,他们会想别的出路,比方说,学商人去做生意,如此一来作为富国之本的农业肯定要遭受巨大的打击。
所以,为了稳定物价,李悝又颁布了变法的第二条政策:“平籴”。“籴”字拆开来是上“入”下“米”,可见“籴”最初也就是买米的意思,后来引申为“买入”。所谓“平籴”也就是稳定物价,当然,最主要的就是米价。稳定物价一般有两种手段,一种是行政手段,也就是说靠权力的硬性规定来稳定物价。不过,这种手段虽然在短期内可奏奇效,然而从长远看来对市场稳定并无益处。这是一种笨办法,或者说是解救燃眉之急时不得不采用的临时对策。李悝身为魏国相,当然要为魏国“计深远”,所以他采用了第二种手段:经济手段。所谓经济手段,就是靠着调剂市场上各类商品的供给(那时商品经济之运行远远不如今日发达,所以暂时还谈不到通过货币手段来调整市场)来平衡物价。如何调剂商品供给呢?李悝手上能够动用的,自然就是官家府库里收上来的那些粮食布匹和其他财货。他的办法很简单,在丰年以相对低的价格将粮食收上来,储存起来。一旦来年发生灾荒,粮食歉收,那么就可以将这部分储存起来的粮食以低价或免费的方式发放出去。如此一来,粮食的价格就不会出现大起大落的变化,平民百姓的生活得到改善,也就不会出现“河西凶则移之河东”或“河东凶则移之河内”的状况了。百姓生活稳定下来,人口就一定会大量增加,如此一来魏国自会国富民强。李悝的“平籴”政策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国库充裕,人口富足不过是争霸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因素。如果一国经济发展稳定,但人民却成一盘散沙的状态,就无法组织动员起来。且由于法令不一,社会成员之间彼此就会矛盾冲突不断,这样一国的力量就会多半用来维护国家内部的稳定,又如何谈得到向外争霸呢?军队组织也是如此。最可怕的军队不是后勤充足的军队,而是那种令行禁止、将领驱之如臂使指的军队,是那种每个士兵都能够随着长官命令或进或退,无论所面临的是刀山还是火海的军队。李悝“教育”平头百姓的方式很简单,他不是请来有学问的人开办学堂讲道理,而是采用严刑峻法,让百姓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如此使他们懂得进退之理。
其实,早在李悝任上地郡守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他的“法家实验”。上地与秦相接,从来民风彪悍,彼此争斗诉讼甚多。李悝出任郡守后,巧妙地想出了通过比赛射箭,谁射得准谁就是诉讼案的胜者,以此解决陈年累积的诉讼案件。结果人们为了赢得官司,纷纷努力练习射箭。不多时,上地人的射艺有了质的飞跃,此后在对秦作战时用手中的弓和箭叫秦人吃够了苦头。当然,这是由于战国时候都是军事挂帅,且由于上地是边地——那时边地多为侵占而得的土地,故边地多设郡,与内地多设县有很大不同——所以李悝的“射箭决讼”不过是一时的手段。等到他成为魏国相,便开始对整个国家的法律制度做通盘考虑,他思考的结晶就是着名的《法经》。
《法经》由《盗法》、《捕法》、《囚法》、《贼法》、《杂律》和《具律》等六部分组成,对各项犯罪及其惩处都做了非常清楚明白的规定。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法经》里明言,不光是实施行动,即使某人心里有了想要盗窃他人财物的念头,都要对之处以膑刑或刖刑,可见其立法是多么的严酷。
《法经》可算是我国古代第一部成文法。后来商鞅变法,为秦国制定律令时即以李悝的《法经》作为参照蓝本。秦灭汉兴,汉法亦承袭秦制,此后历朝法律都是在汉法的基础上有所损益,如此可知《法经》在我国历史上之非常意义。
先秦诸家各项改革倡议,无一不提到选贤任能。所谓“选贤任能”乃是针对周朝的“世卿世禄”的世袭制而言。所以法虽出于礼,但毕竟与礼有别,因为礼的基础即是血缘宗亲。法家反对礼,就是要破除这种凭着血缘上位做官的选官制度。那么,不靠着血缘门第做官,又如何来“选贤任能”呢?“为国之道,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罚必当。”这是李悝给出的答案。
经过李悝从上到下的一系列改革,魏国已经拥有了强悍的实力。这个正在崛起的巨人就要发出震天的吼叫,让全天下都注意到他的存在。
有了魏文侯这样贤明的君主,还需有一批出谋划策、决胜千里的能臣。这些能臣多数来自西河之地,且多数都是孔门贤哲卜子夏的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