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瑾,陕西兴平人,正德年间宦官,本姓谈,六岁时被太监刘顺收养,改姓刘,净身入宫当了宦官。弘治年间犯罪被赦免后侍奉朱厚照,以进献飞禽走兽来博取明武宗的欢心,得以数次升迁,官拜司礼监掌印太监,被时人称为“八虎”之首。大权在握引诱武宗沉溺于骄奢淫逸中,自己趁机专擅朝政,时人称他为“立皇帝”,武宗为“坐皇帝“。刘瑾被捕后,从其家中查出金银数百万两,并有伪玺、玉带等违禁物,刘瑾被判以凌迟。
刘瑾,原姓谈,因靠一个姓刘的宦官的引见得以入宫,此后便改姓刘了。明朝的宦官以专权而着名,最贪婪专权的是号称“立皇帝”的刘瑾,而最早出现的厂公指的也是他,当权共五年,排斥异己,陷害忠良,最终落得个凌迟处死、千刀万剐的下场,从一个极端走到了另一个极端。刘瑾在孝宗在位时,侍奉太子朱厚照,因为他知道太子将来登基即位后,他这个日夜服侍的太监就是功臣了,权势与富贵唾手可得,便千方百计地讨好太子,侍奉当时只有十多岁的太子。
孝宗因病去世,太子顺利即位,这就是明武宗。刘瑾和马永成、高凤等七名太监,得到了新皇帝的宠爱,被称为“八虎”,刘瑾则是“八虎”之王。在刘瑾的领导下,这些宦官想方设法地鼓动武宗游玩享乐,他们则专权跋扈,隐瞒着皇帝为非作歹,刘瑾最受武宗的信任,武宗对大臣们费尽心机书写的奏折,更是看都不看,只在上面写上“闻知”二字,就再无回音,慢慢地刘瑾被升为内官监,总督团营,控制了兵权,为后来的专权奠定了牢固的基础。
刘瑾掌权后,首先将各地的镇守太监提到跟巡抚同级别位置,各地镇守太监可以监管地方的军、政、司法一切要务,等于说是在各省实现双头管理,各地送往内阁、部院的文书必须要从司礼监过一道。刘瑾恢复了洪武时代那种严厉治贪的刑法,不过与洪武时代不同,对于贪腐的官员不再是以体刑的方式来处罚,而是代之以经济手段来处罚,毕竟时代已经进步了。
刘瑾还有许多变法体现了公平性和人性化,针对科举考试中南方人多的情况,刘瑾限制南方人的录取比例,增加中西部举子的录取比例,刘瑾还命令寡妇再嫁,家有死人不葬者政府将强行火化。南方富庶省份的官吏,不仅不能由本省人担任,就是邻省人也不行,帝国的官员开始南北大对调,任职漕运总督的官员,也不能跟运河沿岸的省份,发生任何联系。派人清理天下田亩,将隐瞒的田亩分给自耕农耕种,限制士绅和军官占田,还从内廷和户部、兵部派出大量的官吏去清查各地的军屯、军库、皇庄、粮仓、漕粮、两淮的盐政,还有国库下拨的资金。
一方面打击贪污、瞒报,另一方面又千方百计增加国库收入,除了罚款以外,刘瑾增加各地银矿的摊派,并增加各地军屯上交的税收,此举是最要命的,一方面对军屯进行清查,另一方面又对其掠夺,这些直接导致了后面的兵变,也成为刘瑾覆灭的一个诱因。
朝中的大臣们十分担心国家的现状,整日地忧心忡忡,于是内阁大学士刘健、李东阳、谢迁等人就多次进谏,但皇帝都是置之不理。大臣们继续上书进谏,恳请皇帝惩治这些奸佞小人,武宗也曾被他们说动过,同意把刘瑾等“八虎”处死。但这一消息很快就传到了刘瑾的耳中,刘瑾慌忙进宫,向武宗表达自己的忠心,竟使皇上改变了初衷,反而更加亲信刘瑾等人。见此事态,朝中重臣刘健、谢迁等一大批忠臣愤然辞官,朝中此时是更加黑暗,完全被刘瑾等人操控于手,大权在握的刘瑾把53位反对者,都列入奸党名单,制造了明朝一大冤案。他们之中大多数人被逮捕入狱,并施以酷刑,刘瑾还独出心裁地制造出新的刑具。明律规定套在犯人脖子上“枷”,最重不得超过13公斤,而刘瑾发明的枷竟然重达75公斤,不少官员当场就被枷死。
为了彻底地威慑百官,独揽大权,刘瑾在早已存在的特务机构东、西厂的前提下,又请示皇帝设立了内行厂,并且由他亲自管理主持。内行厂里的刑罚尤其惨烈,朝野之中,人人动辄得咎,刘瑾还下令驱赶在京的外地人口,强行焚烧死人尸体,一时之间,京师内外陷入一片混乱之中。有人以匿名的方式向武宗告发刘瑾,昏庸无道的武宗竟然把信交给刘瑾,气急败坏的刘瑾矫诏让百官在酷夏之时整日跪在奉天门外,逼迫写信人自首,百官之中有多人因渴而昏倒,并有三人当场渴死,余怒未息的刘瑾把五品以下的三百余官员全部关进狱中。
刘瑾在权势的路上越走越远,最后竟动了篡位之心,企图寻机夺位。但是,刘瑾只顾自己作威作福,没想到其他的七虎,正注视着他的一言一行,原来他们向刘瑾要权办事时,刘瑾总是不肯照顾,时间一长,矛盾便逐渐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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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王以诛杀刘瑾为名,举兵造反,至此武宗再也不能坐视不理了,他重新起用了都御史杨一清、太监张永为总管,讨伐叛军。杨一清因不依顺于刘瑾而多次受到刘瑾的迫害,辞职后还被刘瑾诬告而入狱,张永则也因刘瑾在宫中专横跋扈而与其多有过节。杨一清认为,只有像张永那样可能随意接近皇帝的人,才可能相机劝谏皇帝铲除刘瑾,杨一清晓以大义力劝张永,让他在皇上面前多多进谏,以铲除朝中刘瑾这颗毒瘤,张永被杨一清说动。张、杨二人率兵征讨,平定了宁夏叛军。
平叛中杨、张二人对刘瑾劣迹掌握得一清二楚,对刘瑾贪赃贿赂的行为更是十分不满,于是在返京后立即向武宗揭发刘瑾罪状,说他有谋逆的举动。武宗不禁大吃一惊,命令将刘瑾抓捕审问,武宗亲自出马,去抄刘瑾的家,结果发现了印玺、玉带等禁止百姓和官员私自拥有的禁物,在刘瑾经常拿着的扇子中,也发现了两把匕首,武宗见了大怒,终于相信了刘瑾谋反的事实。
刘瑾被处以凌迟刑,即千刀万剐,共行刑三天,在封建社会,除非谋反、杀父母亲等属于“十恶”的大罪,一般的死刑犯要等到秋天的霜降以后,在冬至以前才能处死。这是顺应天时,而春天万物生长的时候禁止行刑,也禁止捕杀幼小的鸟禽和走兽。但刘瑾属于谋反的第一重罪,所以不等到秋天的霜降到来就行刑了,原来受过其害的人家纷纷用一文钱,买下刘瑾已被割成细条块的肉吃下,以解心头之恨。
刘瑾的专权使朝政混乱,索贿受贿也直接导致了地方矛盾的激化,在刘瑾被处死后仅仅几个月,京城地区便发生了刘六刘七起义。
刘瑾,陕西兴平人,正德年间宦官,本姓谈,六岁时被太监刘顺收养,改姓刘,净身入宫当了宦官。弘治年间犯罪被赦免后侍奉朱厚照,以进献飞禽走兽来博取明武宗的欢心,得以数次升迁,官拜司礼监掌印太监,被时人称为“八虎”之首。大权在握引诱武宗沉溺于骄奢淫逸中,自己趁机专擅朝政,时人称他为“立皇帝”,武宗为“坐皇帝“。刘瑾被捕后,从其家中查出金银数百万两,并有伪玺、玉带等违禁物,刘瑾被判以凌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