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霍戾

抢来的娘子真香 田田 1166 字 3个月前

朱允让李维唯、赵知春带兵三千假装围腾城,陆家兴和朱志与洛行洲等将领带伏兵。自己则假装带兵前往狮城。

陆小七被安排到李维唯一队。她想留下来与陆家兴一道围城。因这是最危险的,她希望自己能帮助他们。

朱允等人无论如何都不同意,理由是万一她出事,他们会迷路。因为没有舆图,随时可能会全军覆没。

陆小七只好跟随伏兵走,放心不下,把郑喜、东子、阿德留下。阿志和韦城伤还没好完全。李旭、十三、林林是绝对不可能再留下了的,担心陆小七又要照顾兄弟。

九月初七,辰时。

朱允依计行事,三千兵马围腾城,七千转往狮城。

霍戾听闻士兵禀报的时候,正和一干手下享受美人在抱,边喝酒边在看两名奴隶角抵。

他今年二十出头,容貌俊美,蒙人男子大都身材高大,他是高挑,颇有点觐国风流文人的味道。

懒洋洋地推开身上的美人,霍戾对诸人道:“走,咱们上城头看一下,让父王闻风丧胆的,霍都挟尾而逃的北军。”

几位王子关系都不大好,蒙王偏宠二子霍都,王子们对此怨恨在心。蒙国贵族和势力团各自拥戴自己喜欢的王子。

对霍戾幸灾乐祸,手下诸人不但不以为忤,反而纷纷出言附和,大肆诋毁霍都,赞扬霍戾。

霍戾虽年少霍都几岁,为人豪爽大气,文韬武略都是诸位皇子中最出色的,可惜是母亲不是大阙氏。

母族也不过是一小部落族长,要不是母亲生得貌美还入不了蒙王的眼。但凭美貌得来的宠爱,自然也会因色衰爱弛。

不过,在几位王子中拥护他的人最多,原因是他比任何一位王子都容易讨好。在他那里就没有美人解决不了的事。

好酒色好胜好斗是男人本色,一掷千金是男人追求的意境,强者是令人敬仰追顺的对象。霍戾就是拥有以上特性的人。而且他不拘小节生性豪爽。

大家就喜欢他活得肆无忌惮的真男人大丈夫风范。他手下什么人都有,不分贵贱,不分男女。每个女人都对他死心塌地,每个勇士都折服于他的风采。认定他是他们的王!

在城头上看着,北军分兵,留下的三千将士还摆出围城的阵仗。诸人大感疑诧,这也太不把他们放在眼里了吧?三千人来困他们二万多大军。

霍戾一脚踏在城头上,支颐,一手摩挲着下巴,笑得一脸痞邪:“有点意思!不是说他们有一万五人吗?怎么少了五千?看看,埋伏在狮城那一段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