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黛现在只想学好本事,尽快做到能自保,能杀人。
至于嫁人,她不想自寻烦恼了,暂时没这意愿。
拒绝道:“我现在不想找下家儿。”
薛神医脸色一沉,道:“是不是怕沈从南只手遮天霸占着你不放?不用怕,那个美男子是高丽国的太医。
到时候,他带你去高丽国。沈从南手伸得再长,也伸不到高丽国去!”
云黛的大仇还未报呢,怎么舍得离开?
就道:“我现在还不想离开京城。”
“你就是舍不得沈从南!”薛神医不爽地冷哼一声,开始翻看那些问题。
都是怎么用银针伤人,怎么制毒、用毒的。
反正,云黛学医术的目的就是为了这个,救人只是顺便的事儿。
薛神医眼眸微微转了转,也没说什么,耐心地为她解答问题。
越解答越兴奋,他发现,云黛在医术一道上真的很有悟性。
一点就通,还时常能举一反三,关键是记性好,思维还很清晰。
真是个学医的好苗子啊!
最后,薛神医给出评价:“要不是你从小不学无术,很多词语不知道什么意思,学得还会更快!”
云黛:“……”
有这样夸人的吗?
薛神医走了以后,云黛将那些问题整理成笔记。
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儿,还是写下来,能随时翻阅,才放心。
然后,就苦练银针刺穴,要做到稳、准、快、狠。
这样受到攻击的时候,才能迅速将敌人制住。
苦练手速,从一盆热水里往外捞铜钱。
等速度够快了,就将热水换成沸水。等在沸水里烫不伤了,就将沸水换成热油,最后换成滚油。
手足够快,才能下毒与无形。
当然,现在她在热水里练,还把手烫红了呢。
晚上卸首饰的时候,手都有些抖。
看着在手里颤动的红宝石牡丹花,当初让她惊艳的颜色,如今显得很是讽刺。
她从妆台抽屉的最里面拿出一个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