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就是这么写的。
霍太太、吕映霞、姜芙和霍锦川都去了国外。
大学四年,霍锦川住在学校附近的一套公寓里,姜芙是他的室友兼保姆。
平时负责给他洗衣服,做饭,遛狗,取东西,打扫卫生。
到了期末,还要帮他完成课业。
刚到国外那几个月,霍太太尚有几分新鲜。
但很快,她就待不住了。
她不认识什么朋友,口语也一般,找不到合适的搭子一起打麻将。
看到姜芙把霍锦川照顾得很好,霍太太勉强把第一个学年坚持完,就和吕映霞一起回国了。
她一走,霍锦川过得愈发随心所欲起来。
他自认为受了感情的伤,每天不是和狐朋狗友喝酒,就是和各国美女探索人类身体的奥秘,以此疗愈受伤的心灵。
池琳和她妈算是携款潜逃国外,所以她不敢和霍锦川好好道别,只含糊地说了一句,就下落不明。
“我不出国。”
姜芙想也不想地拒绝。
在留学生群体里,有一类人比较特殊,他们或许经济上没有那么宽裕,又或许迫切地想要融入一个圈子,就会主动做别人的跟班。
有些人只是单纯付出体力或者脑力,有些人还会陪睡陪玩,主打一个啥都干。
她辛辛苦苦读书,不是为了围着霍锦川转的。
舔狗什么的,谁爱当谁去当。
“那我要是出国了呢?”
吕映霞脸色难看:“你自己留在国内?”
姜芙没觉得这有什么问题:“我去上学,照样也是一个人。”
吕映霞红了眼眶:“你这孩子真是一点儿都不恋家……也不想我……”
她摇头:“妈,霍家也不是咱们的家。再过几年,你就退休吧,我赚钱养你。”
吕映霞还年轻,让她整天干待着,并不现实。
反正自己还要上大学,吕映霞再工作几年也好。
活到四十多岁,这辈子还从未有人对自己说过“我养你”这种话,哪怕是那个死鬼老公。
一时间,吕映霞心里又甜蜜,又酸涩。
“傻孩子,净胡说,妈不用你养,妈自己能养活自己。这几年,除了给你爷奶每年寄五千块,妈把钱都攒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