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点!

荒野凉风灌着喉管,口腔里隐隐有铁锈混泥土的味道,耳鸣“嗡嗡”,尼克整个人红得宛若刚刚出锅的虾,库库冒汗,头发和衣服上的池塘淤泥早早硬了,有一种臭味。

他脑海唯有一念——

跑。

尼克是贵族家里的仆从的孩子,一生下来生命就不属于自己,当然,他自豪着自己的身份。

博恩公爵家里有数不清的庄园,他曾亲眼看见租田耕种的自由农民生活,再看看自己,真觉得自己生活在福窝。

尼克母亲是浆洗衣服的普通佣人,父亲饲养马匹的,而他磕磕绊绊长大后唯一特点是擅隐匿、脚程非常快,因而博恩大人常常派他办事。

今日,看到满园守卫、红袍祭司、银甲覆面的骑士、狮鹫……

他瞬间明白面前事情自己不能掺和,需要离开。

——跑!

许久,视野前方隐隐约约有一面雄伟的墙……

逃生者热泪盈眶,亲吻荒野。

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