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第一次偷懒,就遇到大事。
“花音来时,说的含糊,囡囡到底怎......
么来的云都。”李逍的封地就在西北那儿,一个小姑娘得走多久才能到云都。
更何况,她从小都没出过府,怎么敢出来的。
“本宫还没问。”李清歌瞟了他一眼,“你满身酒味,离我远些。”
陆徵委屈的想要贴近,媳妇就走远了。
他扁着嘴,正好看到陆徽莹,“小妹,你知道吗?”
“大哥,你少喝点酒。”她转身,带着秋书走到边上去,陆徵无辜的眼神让人想到大狗正摇着尾巴,想叫人摸摸。
李清歌叹了口气,“过来,本宫叫花音给你煮醒酒汤。”
“就知道殿下最好了。”
陆徽莹:……
大哥何时变得这般娇弱了。
李逍和李囡囡的哭声越来越大,大家没法忽视,只能过去安慰。
一个时辰过去,大夫也瞧过了,好在李囡囡没事。
“囡囡不哭,父王知错了,再也不把你一个人丢在王府里了。”李逍抱着女儿,不敢撒手。他以前从不觉得自己成家了,那个女人是皇兄随意塞给他的,根本不算是王妃。
就算生了孩子,他也没有那个觉悟。
此时,他眼泪汪汪,看着自己的骨肉。曾经珠圆玉润,不算太漂亮,但也干干净净,是个美娘子。如今,人瘦的就一把骨头,那些丧良心的,不给吃饱还动私刑。
“父王,你别哭了。”
李囡囡扁着嘴,她把自己的碗往外举了举,这些眼泪都掉在了碗里了。
李逍吸了吸鼻子,“嗯嗯,听囡囡的。”
吃过饭,哄着囡囡睡了。
李逍坐在椅上,恶狠狠的说道,“那些婆娘在哪里,本王现在就去杀了她们。”
敢拐他的女儿,活腻了。
“王叔,就是杀了她们也无济于事。最根本的不是她们,而是那个牙花子。我们抓到的不......
过是为钱而生蛆虫,而行走在律法边,赚人血钱的还未抓到。”
“你说的是那些牙花子?”
“是。”李清歌看了眼陆徽莹,她眉头紧锁,欲言又止,“莹莹,你有什么想说的。”
陆徽莹回过神,她还真有个想法。
“嫂嫂,逍叔叔,大哥。想要抓到牙花子,可能还得需要牢里的人。”
陆徵道,“你想引蛇出洞?”
“不,是瓮中捉鳖。”
牙婆身后定不可能只有一个牙花子,那背后的定然是一个组织。要想抓到他们,就得打入内部,获得消息,最后来个一网打尽。
“具体的你来说说。”
“找个机灵的人,混入其中。收集他们所有的花名,最后里应外合,将他们都抓了。”
“谁去合适?”李清歌实在想不到这机灵的人应该选谁,三双眼直直的望了过来。
陆徽莹按着下巴,勾起嘴角,“嫂嫂,我想到个人。”
“谁?”
“胡应地。此人是我在西城小门外的客栈遇到的,格外聪明,才智过人,而且能忍。”
胡应地,这名字实在耳熟。陆徵想了想,好像前不久听过差不多的名字。
暂时就定下了,过了几日,陆徽莹将人带给了李清歌和李逍看。
再把之前的牙婆放出,威胁她若不能将功抵过,等着她的就只有死。
一日日的过去,李逍提出了告别。
李囡囡受了惊,在云都休养了几日依旧恹恹,只能回西北。牙花子的事,她拜托给了陆徽莹,这份信任实在贵重。
六月初,总算有了好消息。
胡应地打入了内部,找到了最大的牙花子头头。接下去就得慢些来,若是着急,极有可能没了姓名。
秋书从外兴高采烈进来时,她正将桌上废纸丢入纸篓。
“六......
姑娘,六姑娘,上官郎君回来了。”
“真的?”她抬起头,这一眼恍若隔世,上官离云都一月左右,总算回来了。
“是的,不过……”秋书支支吾吾,“他回来了,还带回来一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