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类点集五千骑兵,立即率部兜转敌军后部,狂奔而去。
他的目光,迅速地集中在了敌军的中军阵后,那个身着精钢铠甲,肩系鲜红披风的年轻将领身上。
那个在一杆高高飘扬的“帅”字旗下,神情淡定从容的年轻人,让固山额真都类,双眼迅速地熠熠放光。
此人位列后阵,指挥部众,必是入援敌军之主将无疑了!
自己此番突阵,若能一举冲溃敌军,生擒那将主将,那自己这番功劳,可就大了去了!
就算折了相当数量的骑兵,若得成功击溃敌军俘获主将,这场突袭作战,也算是物有所值了。
到时候,自己就算领兵回返,亦非但不会因丧失兵马而受责,反而会因为击破了这股敌军主力,受到统帅阿济格的嘉赏吧。
对,就这么干!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现在,自已的擒贼先擒王战术,该实施了。
“传我军令,全部骑兵集中突击,由白摆牙喇兵打头,直取敌将!”
“嗻!”
马蹄隆隆,由一百余名白摆牙喇兵打头,三百名马甲骑兵与五百名蒙古骑兵组成的骑兵突击战阵,摆成一个尖锐的楔形突击战阵,从弩兵战阵的正中位置,猛冲而来!
剩余的数千余名满蒙汉步甲骑兵,则是密集尾随其后,组成了黑色而巨大的楔尾。
都类很清楚,在突然背冲的情况下,高速冲锋的铁甲骑兵,那巨大的冲击力,往往会让步兵一击而溃。
对面的敌军士卒,不论是辅兵还是弩兵,仅仅身着薄甲,他们根本就没有能力,对抗骑兵强悍的冲击。
所以,只要自己赶到敌军骑兵与自己纠斗之前,能冲到对面的敌军弩兵阵前,就可如刀切黄油一般,直透步兵之阵,冲击到对面的敌军主将之处了。
只要能冲过敌军的步兵之阵,对面那个故作镇定的敌军主将,必将难逃自己手下骑兵的凌厉攻击。
这样凶猛残酷的突击,堪称为必杀之技。
想到这里,都类顿是神情激动,他立即高声下令:“全军听令!集中兵力突袭敌军中阵,务必一举溃敌,生擒对面主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