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种简单的手持火枪,既没有照门也没有准星,更没有可以抵肩的枪托,仅仅能进行概略射击,它在战争中的唯一作用,恐怕仅是通过大声打放的噪声与漫天而起的呛人烟雾,造成敌军心理动摇,阵型混乱,从而让己方的步兵和骑兵,有机可乘。
而大约在1450年左右,欧洲火器研究者开始对这种原始简陋的火枪,进行了相应的改进。
具体的改进措施为:在枪托的外侧或上部开一个凹槽,槽内装一根蛇形杆,杆的一端固定,另一端构成扳机,可以旋转,并有一个夹子夹住用硝酸钾浸泡过的能缓慢燃烧的火绳。枪管的后端装有一个火药盘,发射时,扣动扳机,机头下压,燃着的火绳进入火药盘点燃火药,将弹丸或箭镞射出。而且还改进了枪托并加装了护木,使火枪可以抵肩射击。
自此之后,火门枪改进为火绳枪,才真正有了独立使用的资格,同时也更具有杀伤力。
到了16世纪时,西班牙的穆什克特火绳枪,则是代表了当时欧洲火绳枪的最先进水平。
这穆什克特火绳枪,枪口径23、质量10~11kg,全弹质量50g,最大射程250,有效射程100,采用机械式瞄准具,每分钟可发射2发。虽然枪很笨重,大多时候只能用叉形座来支撑发射,但射出的铅制弹丸威力极大,能在100内击穿骑士所穿的重型胸甲,威力相当可观。
而当时的西班牙人,就是用这种武器,征服了庞大而落后的印加帝国。
而这样的火枪,在中国出现的时间,是在在明朝嘉靖元年,也就是公元1521年。
这一年,明军在广东新会西草湾之战中,从缴获的2艘葡萄牙舰船中,得到了葡萄牙制造西洋火绳枪,从而开始加以仿造。
明朝仿制的火绳枪,皆称鸟铳,这种说法,是因为这类火枪,可以轻易射落飞鸟而得名。
明人范景文撰写的《师律》之中,就曾提到:“后手不用弃把点火,则不摇动,故十发有八九中,即飞鸟之在林,皆可射落,因是得名。”
这样的鸟铳,又称为鸟嘴铳,因其点火结构,在点火时如鸟嘴啄水,故有此名。
据《大明会典·火器》记载,兵仗局在嘉靖三十七年,即公元1558年,仿制了第一批鸟铳,整整1万支,装备明军使用。
这种鸟铳,从嘉靖年间,一直打造并使用到现在。
王明看到,戴升现在献来之物,倒可算是这个时代中,鸟铳的典型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