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八章:七杀令

这里并不是大唐,如果是在大唐的话,苏长生肯定不敢无缘无故的随意铲除那些狗大户。毕竟还要考虑到舆论等各种因素。

但是在倭国,苏长生无所顾忌。

手下一个千人队,分成十队。

只用一天时间,便将整个岛根县的土豪大户,铲除殆尽。

而整个岛根县的大小官僚,都是被这些贵族和土豪所把控。

而这,也正是倭国天皇对地方掌控力度不足的原因之一。

因为地方的官员,都不是天皇派遣出去的,天皇对地方又能有多大的掌控力度呢?

现在,苏长生将整个岛根县的贵族土豪,从上到下杀的干干净净。

那些官吏,自然也是一个不剩。

没有官吏,整个岛根县便要大乱。

哪怕是最残酷的秩序,也好过没有秩序。

所以,无奈之下,苏长生只好认命使者团的几人,担任这岛根县县令、县丞、主簿、典史。

至于下面的衙役小吏,苏长生直接命人在岛根县进行挑选。

幸好此时的倭国十分崇拜大唐文学,倭国会说汉语之人不在少数。

因此也并不存在语言不通等障碍。

挑选衙役小吏的第一条,便是要会说汉语。

挑选出小吏之后,苏长生就命他们开始在整个岛根县开始丈量土地。

然后放出风去,从今往后,岛根县土地丈量完毕之后,土地将会重新分发。

每一户都会按照人口进行发放土地。

不过,这些土地,他们只有耕种权,而没有所有权,也就是说,不允许买卖。

人死之后,土地仍旧会被收回。

这些土地,每年统一要交一次农税,税收为五税一。

而岛根县的律法,也有所变动。

抢夺他人财物者斩;

偷盗者斩;

奸淫者斩;

欺压他人者斩;

出卖岛根县利益者斩;

私下买卖土地者斩;

扰乱市场的商户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