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了近三十年,荀鹿鸣绝大部分时间都规规矩矩,很多时候他都过分理智,太知道自己怎么做才能让人喜欢,也太知道怎么做才能达成自己的目标。
他一直都很克制,唯独在陈奚奇这件事上放纵了一下。
以前荀鹿鸣演过的一个角色有这么一句台词:我们喜欢一个人,很大程度上是被对方身上我们不具备的那些特质吸引着。
荀鹿鸣觉得自己对陈奚奇就是这样,他做不到像陈奚奇那么纯粹,因为他想要的太多,而且必须得到。
总说陈奚奇傻,但实际上,他却羡慕着陈奚奇的这种“傻”。
因为想要的太多,所以每一步都深思熟虑,所以每一天都谨言慎行,所以每一次站在人前都已经是伪装好了的自己。
他看向身边开车的人,突然发现,就连陈奚奇都没见过最差劲的他,只有褚卫,这个人见识了自己所有的坏脾气和不完美。
这一次,褚卫还见证了荀鹿鸣的离经叛道——大晚上不好好在酒店休息,偷跑出来兜风。
“听过那首歌吗?”褚卫问,“《私奔》。”
“……没有。”荀鹿鸣把头转向另一侧,莫名的有些脸发烫。
他说没有,然后褚卫就扯着嗓子唱了起来。
无数事实已经证明过,没有绝对完美的人,就像不是每一个演员都能演而优则唱,因为有些人,他真的五音不全。
就比如褚卫。
所以,当他兴致勃勃地高歌“我和你私奔……”的时候,明明应该是一种兴奋雀跃和充满期待的感觉,硬生生让他唱得撕心裂肺,仿佛上一秒私奔这一秒就后悔莫及了。
“行了行了行了。”荀鹿鸣受不了了,“大哥,你听过你自己唱歌吗?”
褚卫这会儿兴致正高,连音调都跟着高了起来:“听过啊!绝世好声音!”
说完,他自己想了想,笑得难以自持。
“哎,你会唱歌吗?”
荀鹿鸣觉得头疼,他不应该跟褚卫出来的。
爱迪生那句名言怎么说的来着?
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
这句话人们烂熟于心,然而,最重要的其实是后半句——但是百分之一的灵感是最重要的,甚至比那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都要重要。
这句话放在唱歌上同样适用,真正的歌手是百分之一的天赋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技巧,但那百分之一的天赋比什么技巧都重要。
而荀鹿鸣,恰好并不拥有这份老天爷“随机掉落”的天赋。
在这一点上,他倒是跟褚卫同病相怜了。
但,不会唱是不会唱,嘴上还是要逞强。
“唱歌有什么难的?”荀鹿鸣说,“谁像你啊,五音不全吧你?”
褚卫被他嘲讽得只能强颜欢笑,然后劝说:“那你来一首呗,你会唱什么?《私奔》会吗?”
荀鹿鸣:“不唱,你以为谁都能听到我唱歌吗?”
褚卫其实真挺好奇荀鹿鸣唱歌什么样,对方的音色他很喜欢,那种稍有些低沉,非常有磁性的声音,这种声音唱起情歌,估计一大群少女要躲在被子里听哭了。
他在脑子里搜刮了一下,发现这些年还真没见荀鹿鸣唱过歌,这很不寻常,因为一般的演员都会有过给自己演的戏唱歌的情况,除非像他这种,五音不全。
他没觉得荀鹿鸣也五音不全,那也太有缘了。
“真不唱?”
“真不唱。”
“为什么啊?”褚卫问他,“我在你心里就那么没地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