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姐姐沈清筠,她真的是个很好的人。

书最后写道:

这年大周改国号为宁,天下易主。

新帝沈澜登基后,听取护国公主的提议,颁布第一条法-令让朝野震惊。

废除奴籍。

那些曾不得已为奴为娼者,若非死契皆可为己赎身,若非主家不愿则可请衙门做主。而其余人等与平民一样享有民生权利,任何人不得欺压他们,且不能私下发卖,打杀。

这条法-令颁布后半年,在姐姐的铁血手腕下,从京都到民间快速地收回了所有贱籍的卖身契,由个人意愿转为雇佣契约,并且制定了相关的奖惩制度,违令者自然要遭到严惩。

姐姐还提出,不论是权贵还是世家大族之间需得互相监督,若遇他人发卖,打杀奴仆者,皆可前往衙门告发,若查实举报者有赏。

此令颁布后,那些世家大族和勋贵为此忧心忡忡,多次上奏请求废除,但都遭到爹爹和兄长的拒绝,至此他们之间的联盟也逐渐土崩瓦解。

当然,爹爹和姐姐他们没有对世家大族与勋贵打压到底。

毕竟,一个王朝能否强盛,还是需要他们作为依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