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0章 强发公债

第1030章 强发公债

1939年4月,国民政府开始发行建设公债。

这次建设公债总值为法币六亿元。面值为10000、5000、1000、100元四种,年息六厘,每年付息两次。

发行后前两年只付利息,两年后每年抽签还本两次,25年偿清。

同月,经国民政府财政部、孔祥熙和委员长同意,军统局上海区开始在上海发行爱国公债。

所谓的“爱国公债”,实际上就是建设公债,但利息只有四厘,每年付息一次。总额为法币两亿元。

这当然是上海区区长孟绍原提出的。

将建设公债改头换面在上海发行,为国家募集更多资金,同时,年息从六厘降低至四厘,每次付息从两次降低到一次,能够让国民政府极大的减少财政负担。

而孟绍原提出的要求是,成功发行的公债中,他将提取十分之一当做上海区的活动经费,也就是二千万法币。

和多发行两亿元法币,以及从降低减少利息获得的回报相比,这两千万法币也就不算什么了。

孔祥熙爽快的答应了上海方面的要求。

这能够让国民政府国库得到充实;第二,也算是回报了一次孟绍原。

只是,上海的那些商人们,尤其是汉奸商人,真的是倒了血霉了。

刚刚开了一次所谓商界大会,被好一通剥削。

接着,又被强行摊牌爱国公债。

不买?

你不买试试!

先给你扣上顶不爱国的大帽子。

不购买爱国公债当然就是不爱国了。

然后,那些特务天天待在你家里,威逼恐吓,闹得你老婆孩子天天提心吊胆。

这还不算什么,最过分的,是在那次商界大会后,为了维持工厂公司经营,不得不向孟绍原……不是,不得不向军统局上海区借了高利贷……贷款的商人们。

你但凡只要流露出一丝一毫不想购买爱国公债的想法,当场就逼着你卖厂卖公司卖房产汽车还钱啊。

你敢不买?

而奇怪的是,上海不仅有汉奸商人,也有正直的爱国商人。

比如上海工商联合会的会长副会长,带着不少有正义感的商人找到了孟绍原,提出愿意购买一大笔的爱国公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