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笑眯眯的穿着衣服,我捡了一双耐克运动鞋穿在了脚上。
鞋子的尺码正合适,看来老巴福特的眼力还像他年轻时那么犀利。
随后众人穿戴整齐,我们就像焕然一新一样,大家笑眯眯的走出了城堡。
“嘿,鞑靼,巴福特的家是真不错呀!”
“妈的,如果我有钱了,我也要买一座山,盖上这么一座庄园!”
“如果不是这么赶,伙计,我真希望我们能在这里住上半年,看看那些漂亮的小妞,他们可真是甜美的可人儿!”
宾铁在摇头晃晃脑子对我傻笑,这狗贼比我高了一点,他身高足有1米9,一只修长的手臂搂着我的肩膀。
此时的宾铁,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竟然还是乔丹,还有一件米黄色的休闲裤,脚下也是一双运动鞋。
宾铁长得很黑,此时一身浅色的衣服,衬托着他整个人很帅气,但却黑的像个锅底一样!
我无语的盯着宾铁。
走过楼梯拐角的时候,宾铁在对我呲牙,这混蛋,在我的视线里消失了!
我目光所及的身边,只看见了一件衣服和裤子在飘动,还有一双白到发亮的牙齿和眼睛!
“哦,妈的,可恶的暗夜精灵!”
“宾铁,你他妈不应该是个重机枪手,你应该做个刺客!”
“如果你半夜躲在目标家的马桶里,你一定会很优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