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这个押到一旁,我问问这个!”
将最后一个抓到的小偷教到张强手上后,林正义又指着第二个小偷说道。
“是!”
张强连忙上前,将其押到了一旁。
想着!
长乐是香江一个三流的社团,总共有三四百号正式成员,加上挂名的成员,大概一两千,因为社团实力弱,其地盘基本都在香江一些没有人要的边边角角。
而要一百多号小弟吃饱饭,其所需的钱就不少。
林正义又继续问道,“出来偷是缺钱,还是有什么别的目的?”
但在系统的认知之中,同一个堂口,被安排了同一个任务,就是同伙。
以上,是林正义从差佬内部资料了解的。
没错,偷!
像偷这一种事情,但凡点大点的社团,都不屑于做。
至于被关在车内的吴二五.
虽然透过车玻璃看到了第二个小偷愤怒的目光,但因为里的远,再加上在车内,根本什么都没有听到,所以对于这愤怒,也是一脸的茫然。
石山解释道,“我和软脚猫也就是你们最后抓的那个人,被分配到了正德街,荣华街车流多,但人流少,所以也就吴二五一个被分配到了那里!”
毕竟,他只是交通执行及管制组的。
所以,系统没有结案。
不过,他这么一说,林正义也总算明白了,为什么系统没有结案,但刚刚吴二五却是说自己没有同伙了,林正义也没有发现对方有同伙。
“有,我是跟长乐飞鸿哥的!”
“一旦偷到东西,我们要统一上缴到一个人手中,由他记录后,然后由飞鸿哥安排去卖,卖完的钱飞鸿哥拿去做生意,最后生意做完了,再连本带利的还给我们!”
第二个小偷眼睛一亮,在满脸感谢的说了一句后,又张了张嘴,刚想说点什么。
让对方更加尽心的把口供说出来。
“小要求?”
手艺人?
好吧,行窃也算是门手艺了,说是手艺人也没有错大概?
但这些生意,无一例外都会受到小偷的影响。
这项业务虽然大社团看不上,但对于长乐这种小社团,其所带来的收益,还是有点诱惑力的。
对于他们来说,比起偷所赚的那点小钱,偷所带来的隐性损失更大!
但飞鸿不一样。
基于这,再加上飞鸿手下有一百多正式小弟,这些小弟要养也是要很多钱的哪怕社团不用像公司一般,给员工缴纳什么五险一金,发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