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我去赊账

二十岁那年,霍思甜第一次演女一号,为了演好武打戏,她摔了很多次。

电影播出后,她的名字响遍每条大街小巷。

虽然她很能挣钱,但是合同在那里放着呢,方莫平从她身上挣的更多。

她不在意,继续卷。

到她二十六岁那年,她终于结束了十年卖身合同。

方莫平还找她签合同,她有些犹豫。

此时,她已经有了很多很多钱。

她买了别墅、汽车,有经纪人、有助理、有司机、有保姆……

她让弟弟妹妹继续读书。

到了母亲这里,她有些为难。

年过四十的霍三嫂已经跟顾耀堂在一起十五年。

顾耀堂已经不上班了,每天优哉游哉,他的退休金涨了好多,钱不够花问儿子要,儿子会斟酌着给。

霍三嫂生日那天,霍思甜带着礼物去看母亲。

顾耀堂和霍三嫂住在一起,房子是顾耀堂买的。

顾耀堂是个手里散漫的人,压根存不住钱。就这房子,还是早些年顾景元让关胜平只给他发一半工资,另外一半工资存起来。

顾景元抠了好几年,才从他手里抠出来钱给他买了这套小房子,两居室。

指望顾耀堂,那是有多少钱花多少钱。房无一间,瓦无一片,钱无一分。

霍思甜到母亲家里时,顾耀堂不在家,不知道哪里浪去了。

霍三嫂看到女儿后很高兴:“今天怎么得空过来?”

霍思甜把礼物放在桌子上:“妈你今天过生日,我肯定要过来。顾二伯呢?”

“不晓得,吃了早饭就跑了。”

二人没有领结婚证,霍三嫂平日不怎么管顾耀堂出去玩的事情。

顾耀堂现在穷了,一个月就靠那点退休金和儿子给的零花钱,勉强够他吃喝玩乐,压根没钱补贴霍三嫂,有时候还要吃她的。

她之所以后来还愿意跟顾耀堂在一起,是因为女儿还在方莫平手底下,而顾小曼是方莫平那边的大股东。

女儿的十年卖身契是霍三嫂心里的刺,因为方莫平在合同里写了,不允许随便谈恋爱,如果要谈恋爱,必须报备,而且要隐婚。

霍思甜嫌麻烦,干脆不谈对象不结婚,二十六岁还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