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国的当铺,典当或者说抵押借贷的方式无非有三:
一、正常典当,便是事主资金周转不开时,会拿自己一些值钱的物品到当铺,通常由当铺朝奉给出一个双方都比较认可的估价,然后按照估价打个六七折给付现银,约定的赎当期也较为宽裕,3个月到半年不等,一般除非提前赎当,或者所当物品对事主有特殊意义,否则赎当期到时,再赎回已经不合算了。当铺赚的就是这利差,通常只对熟客或者可溯源清白的贵重物品。若是平常些的,那就只能拿到四五折的现银。
二、寄卖,典当行身后一般有着较为复杂的关系网,非富即贵,富贵人家对字画文玩珠宝也都有交易圈子。对于一些值钱的标的物,且事主压根就没打算赎回的,那就等于是打折卖给典当行,通常就能拿到比典当要高个一成左右的现银。那利息就要比典当更苛刻,且没有约定的赎当期,能否赎回就要看典当行脸色了,人家要觉得赚了哪怕暂时没有找到买家,也可以声称已经售出,那事主拿再多钱也没招了。
三、最苛刻的,就是抵押借贷。其形式同一般典当,区别是没有底限。不管你东西来路,只要值钱都可抵押。但抵押金额,也没有下限,价值100的事物,朝奉察言观色,觉得1两也能收来,他就敢给5钱的价。而且,赎当期极短,利息极高,过期再想赎回……有这本事的事主又怎么会走到这一步呢,一般走这条路的都是销赃的毛贼。
而,现在,捏在我手里的,就是一份抵押借贷,南郑城-南济典当行,各行各业都有自己招牌的常用字,例如钱庄就喜欢“亨、通、丰”,走镖走船的独爱“顺、稳”,一个开当铺的敢用“济”这个字……也不怕遭雷劈。
“兹,有石强,抵押黑铁棍一根,借款白银3两,抵押期三天,日利3成,滚利计。抵押期到后,若物品未售出,日利5成,滚利计。”
估计是算定了小强压根不可能来赎当了,连姓氏都懒得确认,把“史”写成了“石”,这可算是个小辫子。
不过这不识字真害人啊……小邓吃过亏,这小强……37队年后必须开个识字班,至少把壹到拾给老子记住了。
我再看了看落款日,壬午年十二月二十三,那明天,十二月二十六日就是抵押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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