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结果,黄品既有种身处梦中的感觉,内心又满是忐忑与绝望,
其实按他的性格本不该绝望,甚至是感到兴奋才对。
他正职是跑焊接材料的一名销售,口才还是不错的。
副职是个扑街小写手,各种题材的资料多少都有涉猎。
加之父母走得早,又一直是个单身狗,根本没什么太大的牵挂。
凭借着他的知识储备,完全能够混得风生水起。
但问题是他穿越到哪个朝代不好,非要穿越到让人又敬又畏的秦朝。
这可是个不单不许说大秦坏话,也同样不能拍大秦马屁的年月。
他在后世磨炼的嘴皮子根本派不上用场,敢多废话直接就能给治罪。
而且根据所在位置来判断,这会儿正是祖龙安排蒙恬率领长城军团对付匈奴人的时间节点。
长城军团可不光是与匈奴人打仗,还要负责修长城和铺路筑城。
他穿着的可是蒙古族的传统服饰,肯定会被当做胡人看待。
更悲催的是连在地上写字和手比划进行问答环节的时候,出于惯性居然先写了个汉族。
这会儿刘邦还在沛县当流氓呢,哪来的什么大汉。
明早就算没人砍了他的脑袋,他的下场也不会妙。
有极大的概率会被定成奴隶,给分配到那处极为原始的工地上进行劳改。
可他体格虽然长得大,可苦活累活根本就没干过多少。
即便是在父母都离世,因为留了两套房子的缘故,收取的租金也够他吃饭的。
一旦真成了苦力,有极大的可能是捱不过去,会活活的累死。
而左思右想了良久,根据他对秦朝的了解,真成了这个局面,他根本没法在短时间内想到自救的办法。
“啪!”
见眼前的胡人默不作声的盯着夜空出神,连他与百将过来都没听到,王昂有些好笑的摘下腰间的长剑在胡人的头上轻轻拍了一下。
“听说你会写字?那我便以字与你…”
看到胡人的目光看过来,王昂打算立刻询问,但是他只说了半句便立刻收声。
先是脸色无比凝重的望向北边几眼,随后立刻躺在了地上。
真切感受到身体下传来极为细微的颤动,王昂腾的一下起身站了起来,脸色难看的对身旁的百将大声吩咐道:“快去传令敲金鼓!有胡人来了!”
吩咐过百将,王昂从剑鞘中抽出长剑唰的一下架在了眼前胡人的肩头上,怒目大喝道:“你是不是匈奴派来的细作!
这次袭扰来了多少贼人!你是如何将消息散出去的!
我没工夫与你纠缠,十息过后不给个交代,就拿你的人头为接下来的大战祭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