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要不然我住到你家也行啊,反正要用什么东西我去隔壁拿一下就行。再不然的话,你觉得我们在墙壁上面安个门怎么样?这样的话更方便啊。”他继续提着建议。

始终不死心的想要跟明襄住到一起。

“说来说去,你就是想要跟我一起住是吧?”明襄从肉摊上面挑了两条牛肉递给老板之后,笑眯眯的跟郑队长说。

这家伙,果然是不能光看脸啊,要不然绝对会被既定印象给坑死!

“是啊,我就是这么想的。”郑队长毫不避讳,大大方方的承认了自己的目的。

“你看,我们都是男女朋友了,当然也要住在一起,这样不但安全,还能节约生活费用,多经济实惠啊,就当提前体验一下婚姻生活了。而且你也好提前布置一下咱们的家,结婚的时候能省不少事呢。”他一脸正气凛然的说。

都给了他名分了,当然就要对得起这个名分啊,那么住在一起不是很自然的事情吗?

实际上如果不是担心现在就求婚有点儿早,百分之八十会被明襄拒绝的话,郑西宁早就去买戒指订餐厅了。对他来说,半年的时间已经足以做出是否要跟一个人共度一生的决定了。

再说了,婚姻是需要经营的,结婚只是刚刚开始而已,后面的日子长着呢,他们可以慢慢的磨合并且摸索婚姻之道,这也是一种乐趣不是吗?

不过考虑到女性的心理更加纤细敏感,明襄可能更喜欢慢热——她这么长时间才给他名分,所以郑队长最终还是体贴的没有立刻鲜花钻戒的攻击明医生,而是打算文火煮青蛙,慢慢来。

呃,他这个慢慢来可能跟普通人的慢慢来不太一样,直接准备上同居。但考虑到明襄的思维同样跟一般人不同,郑西宁这种追妹纸的手段跟工作性质都能容忍,所以也就不是那么奇怪的事情了。物以类聚嘛,两个人都不是什么普通人士,互相吸引很正常。

明襄:“......”

她发现今天在面对郑队长的时候无语的次数有点儿多。

这人,脑洞向来是这么大的吗?还能为结婚省不少事,求婚你都没求呢,现在说这个是不是有点儿早?明医生觉得她现在的情况大概就是无语问苍天了吧?郑队长的心思你别猜啊,猜来猜去你也猜不明白。

“能省什么事?为你的厨房添砖加瓦吗?”最后她还是忍不住怼了自己已经有名分的男朋友一句。

总觉得现在不说点儿什么就要被憋死了!

“一百三十八块六,你给一百三十八就行了。”一直默默的给肉称重,顺便旁观这对男女耍花枪的肉铺老板突然之间冒出来了一句,打断了郑西宁同志想要点头的行为,也拯救了他今天的胃。

“给。”郑队长没等明襄付钱,直接从钱包里面掏出来两张红票递给老板,又顺手将牛肉接过来挂在自己的手臂上面,动作行云流水,简直自然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