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和华生本来隔天就要去纽约, 却惊讶的在哥谭市发现了一些线索,干脆暂时留了下来。
这两人一点儿都不安分, 为了查案子经常到处乱转, 着实给蝙蝠侠惹了不少麻烦, 偏偏伦敦总会及时出现,弄得蝙蝠侠想要套对方麻袋都找不到合适的时间。
伦敦在阿卡姆精神病院住了三天的时间。
阿卡姆就跟着伦敦学了三天。
阿尔弗雷德叹着气又拿起了吸尘器, 继续打扫巨大韦恩宅的辛苦工作, 杰森大概是觉得不好意思, 就跟在后面搭把手。
哥谭偶尔也会来帮忙。
这时候哥谭会换上一身很有年代感的衣服,宽松的白色上衣, 宽领上绣着精致的金色乌鸦纹样,同样宽松的袖口则在手腕处收紧,看似飘飘的,却完全不影响行动,下身则是普通的黑色马裤和皮靴,非常干练。
拿着吸尘器都像牵着骏马的那种。
总之,在蝙蝠家中,哥谭也就身高还算可以,画风却完全不对。
哥谭不在乎这个,似乎还觉得挺好玩的。
傍晚的时候,一家人聚在一起吃饭,杰森和布鲁斯互不沟通,哥谭也懒得去调节他们的矛盾,自己吃自己的,满足的享受着老管家的厨艺。
这时候迷雾升起了。
哥谭给了伦敦最低的通行权限,现在伦敦可以从阿卡姆随时来到哥谭的意志身旁,却不能远离。
“阿卡姆说你在找我?”伦敦看向哥谭。
哥谭刚刚吃完自己那一份,正在擦嘴:“哥谭那么多凶杀案,那个福尔摩斯愣是一个都没有看上,找到线索之后非要去海滨城,我也会一同过去,可是你没有海滨城的通行权,所以……”
“你希望我继续留在阿卡姆精神病院?”
最近伦敦的“教育”进度喜人,别的不说,至少阿卡姆团子不再乱叫“蝙蝠亲亲”了,不管是布鲁斯还是杰森都希望这团迷雾能留下来。
哥谭只是单纯的不想再跑去跟纽约打一次报告而已。
“对,如果你愿意的话,最好是能留在阿卡姆,去找纽约实在是太麻烦了。”作为一座城,哥谭非常的诚实。
伦敦对他们美洲这一系的城之间复杂的关系似乎不太熟,想了想。
“可以,不过我希望你给……”突然伦敦停住了,在盯了哥谭大概3、4秒中后,换了个说辞,“绝对不要给福尔摩斯祝福。”
福尔摩斯的那个San值已经够岌岌可危,还是不要继续下降比较好。
哥谭差点笑出声来。
“我一直以为你是人类口中的神秘高冷型。”没想到相处下来完全不一样,哥谭都有些后悔了,“真不该因为纽约的关系就不跟你接触的,亏本。”
伦敦似乎盯着他:“你就吃这个类型的,不是吗?”
哥谭楞了一下。
没等他反应过来呢,伦敦已经返回阿卡姆精神病院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