迹部:“反正也没事干。”
迹部家很大,吃个饭都要走很远的路,先是下楼,再到楼下的大厅,这么远的路,都可以牵个手了。
我转头看他,他却在双手抱胸。
这家伙要么是手插兜的绅士步,要么是抱胸,完全不解放双手,不给人一点牵手的可乘之机。
下了楼梯,到长长的走廊,我把手递到他面前,“迹部,你想牵我的手吗?”
迹部停下脚,额头抽抽,“谁想牵你的手?”,绕过我的手往前走,但他的双手却放下了,也没有插兜。
可是我仍沉浸在他不想牵我的手情绪中,只觉得很遗憾,书上教的第二招对迹部也不管用啊,他连牵手都不喜欢,更别提亲亲抱抱举高高了。
迹部的左手动动,回头却见我没有跟上来,他转回身对我说:“还不快点来吃饭?”
我看到那桌豪华大餐,顿时把《哄女朋友的十个技巧》抛到了脑后,冲过去坐下吃饭,跑过迹部的时候,还闻到了他身上的香水味儿。
这个男人,比我都香。
他好像轻声说了声“算了”,但我不太确定,没听太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