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坦白从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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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衣有八旗,和其他八旗一样,分位上三旗和下五旗,上三旗服务于皇帝皇宫,下五旗服务于王公府邸。所以上三旗包衣【总体地位】是高于下五旗包衣。上三旗辛者库,称为内管领;王公府第之辛者库,即下五旗辛者库,称为府属管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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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楚,并记在心里是【总体地位】,就好像【老板】和【打工仔】一样,摆地摊的也能算老板,但是能和世界五百强ceo这种打工仔相比吗?肯定不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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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衣也是如此,里面是有一些特殊人家的,比如康熙朝的曹李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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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元年二月十三日,领侍卫内大臣觉罗苏路、户部郎中双喜传旨:将妃娘家之劳格出旗,伊愿入左翼(左翼指的镶黄、正白、镶白、正蓝四旗)何旗,即入何旗可也。将【耿德金招入上包衣佐领】。此等人之缺,由三阿哥抽入补之。钦此。除钦遵外,尚志顺佐领下闲散李煤既系妃娘家之人,将李煤之族亦拟出旗。为此谨奏,请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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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氏族通谱》:高名选,镶黄旗人。国初来归,原隶包衣,于雍正十三年九月奉旨:贵妃之外戚著出包衣,入于原隶满洲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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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十三年九月二十四日:“格格黄氏著封为仪嫔,按黄氏之母家系包衣管领下人,著拨归本旗包衣佐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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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衣抬旗成为汉军八旗或满洲八旗,都有“出旗”、“拔出”或者是“出”这些词和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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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雍正的裕妃和乾隆的仪嫔并没有被抬旗。从雍正给裕妃耿氏和乾隆给仪嫔黄氏的恩典圣旨来看,包衣也是分等级的,“包衣佐领”下面的包衣明显比“包衣管领”下面的包衣【总体地位】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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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事实说话】:《八旗满洲氏族通谱》查通谱卷七十四,魏氏下只有一条“魏氏绶恩,【正黄旗包衣管领下人】,世居沈阳地方,来归年份无考。其曾孙五十一,原任内务府总管;元孙清泰,现任内务府管领;元孙清宁,现任六品官;玉保住,原任库掌。四世孙吉庆,现任笔帖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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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妃的先祖可以追溯到明末的绶恩(汉名魏国贤),是耿昭忠的手下,跟着耿昭忠投降清楚后,被分到了汉军正黄旗,后因三藩之乱贬入辛者库,归来年份无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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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见令妃先祖写的是【正黄旗包衣管领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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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们在看看德妃乌雅氏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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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八旗满洲氏族通谱》:公杨古利额驸率兵进剿大破朝鲜,有卒藏匿石岩间,窃发鸟枪,杨古利额附中伤而殁,太宗甚伤之,忽有一人越山而去,佟图赖指而言曰彼山上东去者即伤死扬古利额附之人也。太宗因命额森追之,次日即以其首来献,太宗嘉之授为【男爵】,后征山东济南府临清州及大同等处屡立战功,加【一骑都尉】任【佐领】,缘事削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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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见德妃的先祖写的是【佐领】,她家是对清朝有功的包衣,还有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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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一个对包衣的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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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衣一词的记载最早见于《满洲实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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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起源是女真部族的下层成员、统治家族收养、接纳的非血缘关系的家族、氏族成员和部分外戚族众等。如内府完颜氏就曾因与清/太/祖/努/尔/哈/赤有姻亲关系而被编入包衣。此外,还有许多追随清/太/祖/努/尔/哈/赤起兵之勋戚都隶属于包衣,八旗定制后也未有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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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清朝势力的不断扩大,包衣的来源也日益复杂。从之前的来源又拓展至战俘、契约奴仆和获罪之人。此后,以他们作为主体的包衣成员身份也日渐稳定,开始以一个奴仆阶层的形象出现在历史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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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包衣里面也是分很多种的,最初的包衣八旗和其他的八旗无论是地位还是其他的,都没什么区别,甚至于各别地位待遇还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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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简单一点,在入关之前,投靠清朝的势力,人多就编入满洲/蒙古/汉军八旗给佐领,自己管自己人。人少,比如就二三十个人去投靠清朝,那就编入包衣旗让佐领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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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人多欺负人少,而人少也不可能组织更多的人手去争夺军功,所获得的军功少,所以渐渐的包衣八旗的地位就越来越低,最后变成了大家认为的奴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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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看关于辛者库的其他资料:天命七年正月初五日,清□□努尔哈赤谕:辽东所获养猪之汉人,及绣匠等有用之汉人,收入辛者库牛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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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金政权确立之后,统治者将犯罪的官员发入辛者库,是一个游牧民族的惯例,可以看作犯罪株连和奴隶制的延申。一开始,罚入辛者库仅仅针对旗人,后来扩展到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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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八旗通志初集》记载:天聪四年二等参将雍舜,曾缘事革,没入辛者库,给贝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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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雍时期,不少犯罪的旗人及家属被罚入辛者库为奴,此后“入辛者库”成为此时惩处【犯罪旗人】的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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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辛者库是对异族战俘工匠和犯罪旗人的统一管理组织,并非是单纯的贱民机构,而是一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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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犯罪旗人】对于清朝的统治者而言,那也是旗人,地位比汉人要高。一般有本事的,或者是和统治者关系密切的,都会给改过自新的机会,委以重任,厉害的还能被抬旗出包衣【比如徐元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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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康熙年间,有庄头请求稽查各管领下人“何项之人给食辛者库,何项之人不给食辛者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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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表明辛者库仅为管领下人中的部分群体,管领下的非辛者库人包括了诸披甲人和有自耕田之庄头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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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辛者库人一定是【包衣管领下人】,但【包衣管领下人】并非都是辛者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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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辛者库人,和八旗旗人、包衣一样,里面也分【犯罪旗人和其亲属】、【入关前的异族战俘工匠农】等等。并不是所有辛者库人,身份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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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旗人和其亲属】才是大家普遍认为的罪人,而【入关前的异族战俘工匠农】这些,是正常的包衣籍,这些人待遇和八旗、包衣一样,国家还会发俸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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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嘉庆《清朝会典》中的记载:凡管领下俱为辛者库人,其无官地者,十岁以上为一口,月给粮三斗六升;十岁以下为半口,月给粮一斗八升;至从前缘罪入辛者库人,其口粮一体支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