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她自己就这方面的有经验,看完了合同,知道合同上的确没有挖坑,钟晚甚至要怀疑,对方是不是有别的不可告人的企图了。
现在看来,对方只是正常估量了她的人气和身份罢了。
钟晚的微博粉丝高达两千多万,活粉也多,她的小说在微博上连载,人气值丝毫不低于那些小说网站首页强推的文。
也就是说,她的这本文,本就是以爆红小说定位出价的。
再谈谈作者本人的身价问题。
作为写手,除了给“拾壹”的那次投稿,钟晚完全没有任何历史成绩。
但作为钟晚,她是钟氏集团的大小姐,哥哥是钟归远,和“拾壹”总裁宋彦博熟悉,和大神作家、金牌编剧“狂傲龙少”认识,听说,卢毅也比较看好她。
因此,综合各种因素来考虑的话,钟晚的确值得这个高价以及很好的待遇。
当然了,从分成上来看,对方也并没有全然让利。
影视版权合同是打包成缩文件发来的,一式两份,还要连同其他各种证件的复印件一起寄过去。
钟晚签字盖章后,快递给影视公司那边,等他们也签字盖章,再重新寄回来一份,让她留存。
距离不是很近,一来一回,差不多用了一周的时间。
合同上约定,钟晚要在三个月内,交予影视公司小说全稿。
对此,钟晚没有丝毫异议,反正系统时限四个月的任务也是差不多的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