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今年她的精神力可是比去年强了很多,在诱捕猎物的时候,比去年轻松了不少。
她在草原上待了半个月,猎了四只梅花鹿,十二只羊,还有九只看起来像牛的物种。有的时候还能在草丛里见到一些动物褪下来的长角,她也不知道有用没用,看着不一样的,她都收了一点,回去再拿给杨老头看看吧。
再有她这次都是白天狩猎晚上就点上火把猎物剥皮拆骨,因为血腥味过大,还引来了狼群。
不过媛思的野外装备中有驱狼器,狼群不敢靠近却因为有血腥味勾引着,也不肯轻易离去,一晚上一晚上的在营帐五米外游荡。
媛思被它们嚎叫的烦了,想了个办法,把这群狼给收拾了。一共二十二只,摞起来很大一堆的。
她不喜欢吃狼肉,又柴又腥,在有更好的选择的情况下,她当然是不吃的。不过浪费就是犯罪,她即使不喜欢也都剥皮拆骨后收到了空间。
自己不喜欢不代表别人不喜欢,弄不好就有人喜欢这个味,她就能卖几个钱呢。
根据去年的经验,她打的这些猎物足够她和老太太吃一年的了,多了两个人吃不完也是浪费,要懂得可持续发展,因此媛思在草原上待了半个月后就收拾行囊再次换了地方。
草原旁边这座山并不是单独一个,而是一座山脉中最边上的一座,媛思已经把山都搜过了,在待下去也没有什么意义,所以她就顺着山脉往里走,到了另一座山里。
这座山可比前面那座山物产丰富不少,媛思在这里面都玩疯了,等她想起来正事的时候,时间已经到了九月末,麦子早就熟了。
她快马加鞭的返回哈卡斯农场,想看看苏国人收了麦子后是怎么处理的,是不是像老家人直接把麦子晒干,然后人工脱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