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暄笑,“是,很喜欢。”
我故意嬉笑,“因为喜欢月桂树,所以在这里建金宫,”顿了顿,“真像一个小孩子。”我仰头,看见流暄宝石般光芒的眼睛,绝艳面容,他握起我的手,把我的手背放在他的下巴上,细细摩挲。我能感觉到有细微的青涩胡子在扎我的手背。然后他很认真地说:“我还是小孩子吗?”
我的眼睛眯起来,像是因为被脸上的温度烫卷了,我说:“有胡子也不能证明什么。”从没听到过自己有这种声音,软绵绵地没有力气,一切世俗在外,我自己都能瞬间感觉到自己的心,心在有力地跳动,它在温柔而甜蜜地说话。
话说今天要努力码字,把周末的也写出来,周末要去试旗袍,买婚鞋,并去一趟婚庆公司。
话说,到这里应该搞一个段落,前面埋的好多线都用上了。
如果大家还是不知道女主到底是谁,我建议所有人要看番外,番外是我以第三人称叙述较场竞技这一天所有的事。
里面已经用第三人称提过女主,并且通过写楚辞,也揭示了一些游戏规则。
另外,澄清一件事,不是我说流暄是流浪狗狗,明明是楚大坏人说的。
第二卷第九十二章 白砚来搅和了
流暄弯弯眼角,“那该怎么证明?”他把我的手放在他的喉结上,“十五岁以后,这里就开始明显了。”
他握着我的手往下滑动,我吓得蜷起手指,流暄温柔地看着我笑,靠过来,他的长发在我脸边飞扬,“你不敢?”
我立即否认,“没有……不是。”
流暄笑,“趁着你现在还愿意亲近我。”抬起头,黑发飘散,“以后可能就不是这个样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