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家说的话总是有一定道理的。
我从麻袋里把钞票都扒出来。眉开眼笑。
最近生意好得很。
虽然不知道怎么搞的,落下一个“长袖善舞”的坏名声。
早上,海通证券给了我19亿股权。
用来抵债的。这小子欠我钱。
就算他再舍不得,欠人钱也是要还的。
更何况是欠我的钱。
央行消息很灵通。还不到中午,就煞风景地打来电话提醒我,不要忘记,银行持有抵债股权不得超过两年。
意思是我两年内必须处置这些股权。
才不要呢。
我想当“券商”。拿牌照。
国家对银行业和证券业实行分业管理。
可是国外都是混业的。
我想买卖证券。所以海通不能卖。这是成为券商的资本。
明年和后年,我必须紧紧捂住口袋。
谁也甭想从我这里掏走股票的任何一个小角。
仅仅用了一分钟,我就想好了对策。
明后两年,搞两次毫无诚意的拍卖,糊弄一下管理层。
价格定的高些,自然没有人来买。
这个时候我就可以高喊:“非我不卖,没有人买!”
在与法律的僵持战中,我相信自己的胜率至少有一半。
说不定可以开一个先河。
没有哪家银行不想混业经营。
可是没有人能做到。
如果我拿到了券商的牌照,那一切就都会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