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林烁的一瞬间,李重山微微怔愣。
接着他打量起林烁来。
二十来岁的年纪,鲜活又年轻。剪着普普通通的头发,穿着普普通通的休闲服,站在人群里仍然那么显眼。有的人天生就是吸睛利器,走到哪儿都让人不由自主地看向他。
李重山心脏蓦然一缩。他想起一场悲剧,一场十几年前的悲剧,想起一个本应幸福的家庭一夜之间分崩离析,而一个最无辜的孩子则因为媒体的骚扰而不得不被家里人带着东躲西藏,最后离乡背井、不知所踪。
虽然脸不全像,眼睛不全像,鼻子不全像,嘴巴也不全像,可他曾经在镜头后盯着那张脸看了那么多个日夜,还是可以一眼就将人认出来。
这孩子比较像他妈妈。
但也有几分他爸爸的影子。
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
这孩子已经这么大了。
李重山突然觉得喉咙像是被人扼住,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那时他能做的事——或者说那时他做的事,那么少。不管现在批了多少道德模范的外衣,依然无法掩盖当初他不愿放弃拿奖机会的自私。那现在,他能对这孩子说什么?李重山只能说:“你好。”
林烁笑了起来:“您好。可以给我签个名吗?”他将贺焱带来的影碟递上去,轻声解释,“我的一个朋友很喜欢您。”
李重山接过影碟,手微微一顿。
影碟封面非常简洁,天地一片白茫茫,只有远处一抹红在奔跑,没有正脸,只有灿烂的阳光照耀在她身上。那抹光和那抹红,仿佛能融化一切冰雪。
片名只有一个字。
《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