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明轩的运气其实不太好,或者,应该说陶锐的运气真是不太好,这天一共有三场,前两场通通打得惨烈,陶锐坐在段段的身边看着血淋淋的人被抬下去,捏着自己手指的那只手就开始越绞越紧,一开始还能忍耐,到后来是真的有点疼了。
陶锐试着转动了一下,段明轩猛得把头转过来,抿着嘴,脸板得很硬,眼神锐利得几乎有点凶狠。
“段段!”陶锐笑得尴尬:“那个……也不都这样的。你看哈……我不是都还蛮好的,那是他们技术差。”
段明轩深吸了一口气,真的,快受不了,那拳拳到肉的打击,如果都落到陶锐身上……前两场打过,陶锐被人叫到后台去换衣服,服装其实很简单,黑色的背心,黑色的拳击裤,头上淋了水,每一根短发都倔强的翘着,湿漉漉的闪着光。
陶锐从后台里走出来,拨开拳台的围栏走了上去。
段明轩坐在台下眯起眼睛,拳台上有无数的灯,全都聚在陶锐的头顶上闪着光,于是斯人的面目也变得模糊了起来,全身上下都飞着一层金灿灿的毛边,那光线很硬,像锐利的剑一样割人的眼。
莫名其妙的,他又想到了那个词:灼灼其华。
陶锐的神色很平静,嘴角还带着一抹笑,完全可以称得上轻松。
一件事如果做过太多遍,人们总是会从容起来,所以说,经历很重要,所谓阅历,就是阅完还要历。
陶锐站在拳台上活动了一下手脚,他的对手就从对面通道里走了出来,很高大,非常的强壮,这种商业赛不管等级,也没有章法,没有护具,甚至连拳套都没有,只是在手上缠一层白布。上拳台就等于是上了战场,生死由命。
那人上了拳台仔细的打量了一下陶锐,眼中有点不屑:“我听说你很能打?”
“一般一般。”陶锐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