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药,以及从小养成的恐惧感。”
“啊?”祁绍庭倒吸一口冷气,眼睛里已经蒙上了一层怒色:“那混蛋现在怎么样了?”
“死了啊!”未央诧异。
绍庭愣了愣,真是,一下子气晕头:“他很厉害?”
“不厉害。”时过境迁,但未央的眼底仍有暗色的影子:“他只是很擅长用毒药和鞭子从小训练一个人做他的工具,但其实,他并不厉 害。”
再厉害的人也会死,人的肉体是如此脆弱,成心要杀,不顾一切的想要杀,有多少人可以躲过去?更何况一个拿别人当工具的人,到最 后,也只有为更上一层的人物做走狗的命运,这世道有时候也很公平。
“可是,你就这样呆在容川,日子还这得这么嚣张,不怕被人认出来吗?”
“应该死的人,都已经死了。而且,我比原来难看了很多,可能也已经不太像了。”那一年没有防护的地中海阳光,彻底的改变了他的肤色和肤质,长发剪短,薄唇不再滴血似的红,眉毛也已经长得乱七八 糟。
美,是一种需要精心保养的东西,这些年未央虽然没有刻意去毁 容,但早已经任它自生自灭。
祁绍庭目瞪口呆,他被那句‘我比原来难看了多很’惊到,只觉得匪夷所思。
“你干吗这样看着我,像是在看妖怪一样。”。
绍庭感慨:“如果你原来还要更美一点,那就真的像妖怪了。”
未央想了一下,居然点头:“是很像。”
就是因为如此吗?不喜欢听人说妖精,是因为其实还会害怕,怕看到镜子里烟视媚行的人影,那种鬼魅的神情,会觉得还在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