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高中会当人,被当要重修,花钱花时间,总归划不来。
杜言陌千百万个不愿意,只能在考前埋首,拚命苦读。
温书假,他藉口去图书馆,实际到了恋人家里──倒是真的来念书,他并非是个不认真的学生,平日的回家作业也会老老实实按时完成,课前预习课后复习,没一样落下。
可即便如此,一遇英文,绝对死穴,逢考见红。
上回期中考试出来,硬背单字的部分还行,语法部分,无一例外,通通死光。
令得安掬乐拿试卷感叹:「你不如拿骰子骰,可能分数还高点。」
说罢,他表情虔诚,给杜言陌塞了一根木铅笔,上头四面写着1234四个数字,另两面则「再来一次」、「相信你的直觉」。「这枝我用很多年了,给恩主攻加持过,特别灵验,时至今日,总算有了一个能传承它的人……」
杜言陌点点点。「谢谢你,菊花先生。」
铅笔搁一边,杜言陌打定主意把英文学好,他其实能说,毕竟真正和人家会话,不强求语法,能理解意思就行;考试不同,现在式、过去式、现在进行式、过去进行式……一样样得分清楚,光瞧着都眼花。
安掬乐在外商工作,英语底子不算太差──他不好意思讲,有阵子补习,自己专门找abc「下手」,自诩台美友好交流大使,以打炮代替打仗,顺道揪人当免费家教。念二专那会更甚,刚打完一炮,就拿课本出来讨教。
当时有人教了他一招,浅显易懂,受用至今,见少年苦恼,安掬乐坐到他旁边:「我教你。」
杜言陌:「?」
安掬乐一身宽松白衬衫、浅色亚麻裤,一身闲适,颈边却突兀地烙着一道红痕——那是两小时前杜言陌把人摁在玄关,咬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