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迎风叹息:利曜扬啊利曜扬,你可真是我的冤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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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曜扬是他命里冤孽,但再冤再孽,也就这样了,偏偏回来。回来就算,不知自我脑补了啥,硬是不给他一点平静……害安掬乐头疼半死。
这男人缠起来很要命,当年他想走,利曜扬各种威逼利诱上流下流黑黑白白手段通通在他身上使了一遍,不亦乐乎,他也是真不得已了才搞那出,这些年也从未洁身自好(这纯粹是他自个儿爽),没料难得行善,捐了块肝,又把人召回来。
安掬乐真想戳瞎自己双眼,小时候不懂事,怎就摊上了这枚不干不净的货色?
利曜扬三天两头骚扰,安掬乐不堪其扰;对方目前心情算好,没上损招,就怕真把人惹毛了,搞得天下不安宁。他安掬乐虽天不怕地不怕,但到底还有做人该有的基本素养,利曜扬那就是说他畜生都糟蹋了畜生呐。
以前他在老爸面前把能招的全招,也是怕成了男人索要自己的筹码,索性全吐光光,臭到底,断绝后患。
日子难过还是过,他去疤手术的日期定了,医生表示肚子上的疤养得很好,简单处理一下便能不留明显的痕,但左腕的疤太深也太久,磨过以后会较淡,却不会不见。
安掬乐想一想。「那算了。」
并不是非去不可,仅是顺道,除不掉,就别挨疼。
疤虽狰狞,可他始终问心无愧。因为这一刀,终于割断了他所有无可救药的愚蠢。
他这回很乖,把日子跟杜言陌讲了,顺道提:「医生讲手腕上的疤,时间太久大抵去不掉。」
杜言陌问:「有差吗?」
安掬乐:「嗯?」
杜言陌:「去或不去,有差吗?」
安掬乐答:「没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