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掬乐适才讲了一个荤笑话,无奈眼前人一点儿不懂捧场——
他潋滟黑眸眨了眨,中肯说了一句:「这样会感冒吧。」
安掬乐:「……」是没错啦。
两人在夜路上相望好一阵,最后是满身米味的安掬乐宣告败退:「我们……走吧。」
「好。」
酒吧附近宾馆林立,素质由高到低任你选,好似某种共生系统,ex:养鸡场附近开着土窑鸡,这样的感觉。
安掬乐对环境没啥坚持,还不都干炮?当然,清洁很重要,谁都不想去那种一闻就知是孤儿院的地方。他在自己常去的otel及休息四百的廉价旅馆之间挣扎了一下,挣扎的原因为……他直觉,这人有根好j,但没钱。
当然,由他来出不是不行,但这样很像嫖,安掬乐几大原则:他不嫖人,也不给人嫖。
最终他挑了四百元那间,瞟向青年:「一人两百,ok吧?」敢说不ok,管你j多赞,老子不奉陪!
「嗯。」青年仍无表情,仅是默默点头。
两人一前一后,在深夜透着糜烂气息的街路前行,安掬乐不时转头瞥瞥,发觉那人亦步亦趋,紧随在后。
挺直的背、稳健的步伐,恍若行军,有种微妙气势。安掬乐迷茫了下,奇怪,明明自己才是主导一切,经验丰富得能记录成姿势通鉴的人,却觉得……好像被一只德国狼犬盯上了?
毛毛的。
「这儿。」颇有年代的宾馆门口挂了块红布条,大剌剌印上白字:住宿八百、休息四百。